布隆赞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为后藏古老家族,通称第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侵占西藏,其庄园被没收。后准噶尔被驱,复业。家族成员旺坚若丹,于六十一年(1722)任日喀则宗本,雍正十一年(1733)称第巴,次年任噶伦,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十五年(1750)被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解职。其子第巴仲孜哇,三十二年(1767)受戒为僧。四十七年(1782)后,此家族已消亡,位于江孜西北的布隆赞庄园为帕巴拉家族所继承,后帕巴拉家族又被迫将该庄园转让十四世达赖喇的达察家族。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为后藏古老家族,通称第巴。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侵占西藏,其庄园被没收。后准噶尔被驱,复业。家族成员旺坚若丹,于六十一年(1722)任日喀则宗本,雍正十一年(1733)称第巴,次年任噶伦,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乾隆十五年(1750)被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解职。其子第巴仲孜哇,三十二年(1767)受戒为僧。四十七年(1782)后,此家族已消亡,位于江孜西北的布隆赞庄园为帕巴拉家族所继承,后帕巴拉家族又被迫将该庄园转让十四世达赖喇的达察家族。
即“可敦”(491页)。
1889—1972近代画家。名仲涛,又字子清,号梦松、韬园。天津人。回族。早期从事新闻事业,对复兴文化、发扬国粹颇有贡献。一生精研绘画。初学花卉,造诣颇深。晚年画法一变,融南宗之精华,成独自之风格,曾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境。牧地在河套北岸,噶札尔山之南。东界茂明安及归化城土默特,西及南接鄂尔多斯,北邻喀尔喀后翼旗。元属大同路,明入蒙古。天聪七年(1633),成吉思汗弟哈撒儿
即“散只兀”(2169页)。
清末管理边务财政收支之措施。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边务收支局,并制定管理章程:设总办1员,禀承边务大臣总司出入款项;提调禀承边务大臣及总办稽核一切出入款项;设5科,由总办选专员,边务大臣核准,专办
见“扯力克”(1054页)。
在今四川茂县城北40公里处岷江东岸较场乡(原名叠溪)。该乡政府所在地有一巨石孤峰名点将台。峰上有唐贞观四年(630)所刻摩崖造像22龛,计石刻佛像78尊,主要为释迦牟尼佛、弥勒佛及观音菩萨以其胁侍像。
清代新疆货币铸造机构。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置于阿克苏。以其地产铜,令各地维吾尔族百姓交纳额铜、本城伯克贡铜、及官采铜料开铸。铸就钱文,以六分散给纳铜之人,四分存官搭放兵饷。六分之中,又抽十分之二
清代四川西南部土司延请汉族协助办事之人。俗称师爷。帮土司办理上行文书及在迎送汉族官员时,任翻译。土司滋事,多系此辈从中唆使。后仿云南刊木榜示谕土司之例。规定凡川陕土司所延请之人及在土司署内办事之通事,
见“前赵”。(17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