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头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听其指挥。乾隆五十五年(1790),规定给庄头顶带之例,当差四五十年不曾拖欠钱粮者,给八品顶带。事实上出仕无望。 ②旗人设。满洲最重力仆。庄屯人多,则择一人为庄头,司一屯之事,群仆听其指使。居京大户旗人亦有设庄头者,以管理庄田佃种和纳租之事。
清代经营旗地生产的农庄头人。①皇庄、王庄、旗下官庄等,系官设,通例每庄设庄丁10人,以其中一人立为庄头,管理生产、公差、纳粮、纳银、杂供等事。其缺,例以其子弟顶补;被革,则调充他庄庄丁。受屯领催监督,听其指挥。乾隆五十五年(1790),规定给庄头顶带之例,当差四五十年不曾拖欠钱粮者,给八品顶带。事实上出仕无望。 ②旗人设。满洲最重力仆。庄屯人多,则择一人为庄头,司一屯之事,群仆听其指使。居京大户旗人亦有设庄头者,以管理庄田佃种和纳租之事。
书名,明代编纂的《华夷译语》之一种。洪武三年(1370),太祖朱元璋命回回人马沙亦黑与火源洁编纂。一说编于元末明初或永乐五年(1407)。分两种:一种为“杂字”,一种为“耒文”。以各民族通用字为主,附
生肉干。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和黑龙江省。游猎鄂伦春人传统储藏备用食物。旧时他们以食兽肉为主,因狩猎生产不稳定,不能保证每天都能打到野兽有肉吃,故在夏天将吃不完的狍、鹿、犴等兽肉晒成肉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三项。太宗八年(1236),窝阔台汗将原金统治区诸州民户分赐诸王、贵戚、勋臣,并纳耶律楚材之谏定赋税,每二户出丝一斤供国用,五户出丝一斤输于
详见“绛卓万户”(1785页)。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密岔。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武定、禄劝、弥勒、祥云等县及昆明市。详见“彝族”(2594页)。
唐代对部分白蛮称谓。其部本居弄栋县(今云南姚安县北)鄙地,昔为褒州(今云南大姚县),有首领为刺史,因误杀其参军,挈族北走,后散居磨些江侧,故剑川、共川等地亦有分布。
唐代铁勒族契苾部将领。又作契苾承明,字若水,※凉国公契苾何力子。以父功,在襁褓中即受封上柱国、渔阳县公。12岁任奉辇大夫。麟德(664—665)中,升左武卫大将军、贺兰州都督。继拜柏海道经略使,从李敬
即“都蓝可汗”(1817页)。
蒙古国宗王。又译阿速台、阿速歹。孛儿只斤氏。宪宗※蒙哥次子。宪宗八年(1258),从父攻宋,因狩猎伤民稼,受责。世祖中统元年(1260),拥阿里不哥即位于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西,与在上都(今内蒙古
即“段隆”(16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