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谷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户”。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母系大家庭中实行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有七八个乃至一二十个这样的“小户”,住在同一幢大房中的各个间隔里,有集体耕地,共同劳动和共同消费。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这些“小户”逐渐从大家庭中蜕化出来,进行各自单独生产和消费,并拥有自己的财产,许多甚至从大房子中搬到田间居住,仅在逢年过节或农闲时才回到大家庭中。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户”。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母系大家庭中实行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有七八个乃至一二十个这样的“小户”,住在同一幢大房中的各个间隔里,有集体耕地,共同劳动和共同消费。随着铁器的广泛使用,这些“小户”逐渐从大家庭中蜕化出来,进行各自单独生产和消费,并拥有自己的财产,许多甚至从大房子中搬到田间居住,仅在逢年过节或农闲时才回到大家庭中。
布依族旧称。相传奉调而来,因身穿重甲,与“仲家”谐音,故名。实为黔地上著民族。详见“布依族”(466页)。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1196蒙古国建立前塔塔儿部首领。又译蔑古真薛兀勒图。原臣属于金。章宗明昌六年(1195),乘金左丞相夹谷清臣北征合底忻(哈答斤)、山只昆(散只兀)等部得胜回师之机,拦夺金军羊马、辎重,叛金。承安
清代甘肃卫名。康熙五十七年(1718)置。治所在今甘肃玉门市西北120里达儿兔南。兼辖赤金千户所,隶安西兵备道。后废。
见“处木昆律部”(588页)。
突厥语音译,又译撒尔特、撒尔特兀勒。意为“土著”。隋唐时中亚乌古斯部落的一支,以部落首领撒鲁尔之名为部名。七世纪中叶,与该部各支系徙居北庭西北、金山之阳(今新疆准噶尔盆地及其西)。唐天宝中(742—7
见“滚很召”(2465页)。
见“悦伐大那”(1927页)。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壤塘境。其地入贡明室,初每岁一贡,后3年一贡,献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所属官员按明土官袭替定例承袭。
见“锡伯族”(23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