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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射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替,接替者须承担原主的各种粮差与债务。凡逃跑被抓回者,必遭毒打,甚至贬为“家人”。亦有少数充当土司跟班、寨首等职务,但仍须向土司上粮当差,实际地位仅高于一般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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