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1465明代军政长官。畏兀儿人。百户松忽儿子。永乐二年(1404),受命袭父职。寻以父作战阵亡功,封羽林前卫正千户,送翰林院学译书。十一年(1413),改赐姓。累出使漠北和宁王阿鲁台、忠勇王也先土
参见“巴特满”(412页)。
?—1213金大臣。本名雄名。女真族。乌古论氏。节度使元忠子。大定八年(1168),娶海陵王女为妻。妻卒,二十一年(1181),继娶完颜允恭女广平郡主。历仕宫卫,二十六年(1186),授同知澄州军州事
新疆维吾尔族文化娱乐活动。又称麦西来普、麦西乃普、麦西热甫。阿拉伯语,意谓“集会”、“聚会”。一般在喜庆节日或农闲时举行。先由若干人发起,邀集十余人或数十人参加。各人自带食物,聚于郊外或某地,一起唱歌
青海伊斯兰教第二大清真寺。位于青海循化街子村西。建于明初,后屡经扩建。寺内最高建筑邦克楼,高三层,六角带斗拱屋顶攒尖作轿子项式,屋脊处覆以绿色琉璃瓦,自成一院。礼拜殿有前卷棚、大殿及后殿三部分,大殿与
①见“㑽让”(2369页)。 ②见“钠若”(1266页)。
?—140东汉时南匈奴单于。挛鞮氏(又作虚连题氏)。名休利。※乌稽侯尸逐鞮单于弟。顺帝永建三年(128)嗣单于位。屡遣兵随汉将出塞击鲜卑与北匈奴。阳嘉二年(133),遣骨都侯夫沈与汉军出塞击破鲜卑,斩
指在战争中被俘虏并被强迫为奴而供驱使的人。主要发生于蒙古灭金、灭宋及元朝镇压人民起义的战争过程中。窝阔台灭金时尤著。当时贵族,将校所掠占的俘奴,几居金统治区残存人口之半。占有者称“使长”,被占有者属于
见“撒八”(2490页)。
地名。即内蒙古呼和浩特平原。秦汉以前称※云中川,北魏时期称※敕勒川,隋唐时期称※白道川,辽金以后称※丰州滩或丰州川。明嘉靖(1522—1566)初,东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首领※俺答汗率部入居丰州滩,发展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