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哥赤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子。至元四年(1267),封云南王,出镇云南,兼辖大理、鄯阐、察罕章、合剌章、赤秃哥儿、金齿等地,立大理等处行六部治之。受命诏谕安南,使其王来朝,子弟入质,编民出军役,纳赋税,置达鲁花赤以治其地。五年,应安南王请,协助抵御占城、真腊之人扰。时大理等处三十七部宣慰使都元帅宝合丁久据其地,心怀异志,深忌王至,与王傅阔阔带相结谋逆。约至元六、七年,为宝合丁等毒死。
元朝宗王。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子。至元四年(1267),封云南王,出镇云南,兼辖大理、鄯阐、察罕章、合剌章、赤秃哥儿、金齿等地,立大理等处行六部治之。受命诏谕安南,使其王来朝,子弟入质,编民出军役,纳赋税,置达鲁花赤以治其地。五年,应安南王请,协助抵御占城、真腊之人扰。时大理等处三十七部宣慰使都元帅宝合丁久据其地,心怀异志,深忌王至,与王傅阔阔带相结谋逆。约至元六、七年,为宝合丁等毒死。
见“沮渠牧犍”(1512页)。
渤海国第十世王大仁秀的谥号。仁秀于唐大和四年(830,一说五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仁秀”(80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即“永丹”(634页)。
辽、金时女真部族之一。分布于胡论河(今拉林河上游支流活龙河,亦称呼兰河)流域。《吉林通志》谓在今黑龙江省五常县境内。该部人后来皆以部名为姓氏。《金史·乌春传》称:该部有名乌不屯者,为锻工,善制被甲,尝
见“马九霄”(160页)。
南北朝时期柔然他(佗)汗可汗伏图年号。506—508年,凡3年。
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十六国时期南燕将领。又作慕容嶷。鲜卑慕容氏。官右仆射,封济阳王。太上二年(406),以兖州刺史慕容法等作乱,受命与韩范攻兖州,中道欲谋杀范,袭广固,事泄,遭范攻,奔梁父(今山东新泰县西),投慕容法。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