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巴扎西贝桑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为恰巴万户长,从此其后历任恰巴万户长职。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恰巴赤本。藏族。15世纪人。属西藏“恰巴”大家族。传说其先祖乃山南雅隆下部麻域琼之鸟王所生,故其家族称“恰巴”(意为“鸟人”)。曾在泽塘寺求学,后被帕竹政权阐化王第斯查巴坚赞委任为恰巴万户长,从此其后历任恰巴万户长职。
见“嵬名兀卒”(2220页)。
藏传佛教寺院。在甘肃天祝县城土鲁坪与普贯山间之水磨沟内。因位于连城妙因寺以东,故名。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喜饶尼玛初建,后渐兴盛,达隆活佛罗桑尼玛曾任此寺法台。初,先后为萨迦派和噶举派寺院。清乾
即“移剌众家奴”(2069页)。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1246—1318元代吐蕃高僧。吐蕃临洮人。至元元年(1264)应帝师八思巴之召至京师,为帝师亲随侍从凡13年,朝夕聆听言教,学问大进。十三年(1276)扈从帝师西还,行至临洮以体弱难行遂留滞当地凡1
行政区划名。元置。唐为巫州,后历改沅州、潭阳郡、叙州等。宋为镇远州。元至元十二年(1275),立沅州安抚司。十四年改路总管府,治所在卢阳县(今湖南芷江)。至正二十四年(1364),归附朱元璋,改为府。
以女真人所置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女真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该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圣宗释免奴隶,置部,从而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洛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268)
即“蒙苴颂”(2328页)。
古州名。北周武帝置。治所在沙渠县(今湖北恩施)。隋改清江郡,唐改清化郡,乾元(758—759)初,复名。宋因之,领清江、建始2县。元至元二十二年(1285),并清江入州。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