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二二>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打比

打比

壮族传统球类运动之一。亦称“打棍”。流行于广西壮族地区。参加者数人至十数人不等。秋收后在田间或广场上举行。事先准备一个乒乓球大小的硬质木球和一根长约30厘米、宽约3厘米,厚约1厘米的扁平木棒,与一块高30厘米、宽20厘米、厚5厘米的扁平石块。人多可分组比赛,人少则实行单人循环赛。比赛规则及作法,因地略异。一般为:比赛开始时,依运动员号码按次序轮流上场,先将木棒摆在竖立的石板上,用右手把球高高抛起,待小球落到双眼水平时,用木棒的平面狠击小球,使之飞向广场,飞得越远越好;小球停止滚动处为距离点,由对方派一人拾球,就地描准石板掷回;如小球掷不到石板,或由石板的一侧飞过去,待小球停止滚动,即用击球的木棒,丈量从落地点到石板边缘的长度,如距离为10尺,即得10分;是时,上场运动员可将木棒的半截置于一个约10厘米深的地槽上,另半截着地,将小球放在着地木板的上端,用脚猛踏另一端,使小球高高抛起,然后迅速拿起木棒击球,再由距离点丈量,如得30尺,即可10+30得40分,并取得连续“打比”的权利,如第二次“打比”又得40分,即算80分,如此累胜累加分。但如果第一次击球就没击中,算得0分,并失去继续击球的权利;如虽然击中球,球也飞得较远,但对方从距离点掷球回来,击中石板,也算得0分,并失去继续击球的权利;如脚踏击球失误,前得10分有效,但失去连续“打比”的权利。循环轮流完一遍后,以分数高低排名次。这种体育比赛,可锻炼青少年的臂力和眼力,为壮族民间所广泛喜爱。

猜你喜欢

  • 马应麟

    清代名医家。名又作印麟。山东益都县人。回族。山东名医世家。本人著述甚多,有《保婴秘诀》、《急救良方》、《瘟疫发源辨论》、《预防痘疮论》、《延气口诀》、《明医汇集》、《一见能医》等刊本及手稿。

  • 塔勒纳沁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蒙古语,“旷野有鸦”之意,或云意为“果子沟”。维吾尔语称此地为塔什伯拉克,意思是“石庙”。又名沁城。今新疆哈密县沁城。清朝设绿营塔勒纳沁管屯都司于此。

  • 拉藏汗

    约1656—1717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重要首领。原名拉藏鲁贝。博尔济吉特氏。祖达延、父丹增达赖,世掌藏政。康熙四十年(1701)父死,兄丹增旺杰继位。他贪嗜权力,杀兄自袭为汗。以西藏第巴桑结嘉措擅权,

  • 漆水郡王

    辽封爵。天禄三年(949),惕隐耶律畑昱受封;统和十二年(994),南院大王、上京留守耶律景受封;开泰(1012—1021)中,上京留守,汉人行宫都部署耶律制心受封;太平三年(1023),南府宰相、上

  • 蒙汉分治

    清后期统治蒙古的一种政策、措施。清政府原在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严禁汉民前往耕种定居,后因蒙古王公私自招流民开垦,既成事实,至晚期复因实行“新政”,大量放垦,汉民留居蒙地者日多,乃在汉民集中地区,割旗

  • 坚童

    1253—1291元朝大臣。字永叔。蒙古蔑儿乞氏。大名路宣慰使※阔阔之子。少孤,稍长入国学,受业于祭酒许衡。入宿卫,后授中顺大夫、右侍议、迁中议大夫、同修起居注。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任礼部尚

  • 口分田

    唐代均田制授田之一。北魏作露田。指受田者有权使用,但无权世袭或变卖的土地。通常占正丁受田数的十分之八。唐代西州(治今新疆吐鲁东南高昌故址)、庭州(治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等地亦行均田制。

  • 赵养心

    ?—1890清代甘肃临洮藏族首领。※赵正炖庶子(一说为侄)。其弟※赵坛袭土司职领兵在外时,曾以补用县丞代替土司衙署事务。狄道州城为回民义军攻占后,遂从军征战,被授副将职衔。回民义军被清军镇压后,养心返

  • 辽东志

    书名。记明代辽东地区的志书。辽东都指挥佥事毕恭、左府都督佥事王祥撰。明正统八年(1443)始修,弘治元年(1488)成书。内分建置沿革、分野疆城、城池道里以及山川形胜、城郭屯堡、烽堠土产、贡赋户口、学

  • 户下人

    清代八旗制度下最低层旗人之称。清制规定,三年编审人丁一次,“每户书氏族、官爵,无职者曰闲散某。备载其父兄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人”(乾隆《清会典》卷95)。盖户下人身家于旗籍内向无独立门户,而委附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