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恰主万户
见“恰域万户”(1725页)。
见“恰域万户”(1725页)。
见“阮里河卫”(933页)。
书名。清雍正十三年(1735)鄂尔泰等奉敕撰修,乾隆九年(1744)书竣。详载满族各氏族(惟不收皇族爱新觉罗氏)的源流世系、初居地及归附清皇室的年月。有乾隆间内府刊本传世。姓氏按姓分类,同姓者以本居地
书名。元回回人※迺贤撰。凡16卷。为至正五年(1345)北游,自浙江出发,渡淮北上,溯大河而历安徽、山东、河北、河南等地,对所到处之山川、古迹、旧闻遗俗,编辑考订而成的地理学专著。今存3卷为自《永乐大
大成国农民革命领袖之一李文彩(永淳壮族)的称号。参见“李文彩”(1028页)、“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哈绥河北岸、色楞格河南岸。东至库布色固勒接本部左翼中旗界,西至毕勒齐尔接本部中后末旗界,南至额勒素图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北至色楞格河接札萨克图汗部中左翼右旗界。有佐领1。会
一种圆锥形帐幕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撮罗”,意为“尖”或“尖顶”;“昂库”亦作“安口”,为“窝铺”、“棚子”之意,即尖顶棚。旧时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一般用作冬季住房。与鄂温克人的“萨喜
见“和通淖尔之战”(1451页)。
见“耶律察割”(1323页)。
见“阿剌吉八”(1227页)。
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参领,相当于满洲八旗的甲喇章京。有印务札兰与掌兵札兰之分,前者在印务处管理旗务,后者指挥监督旗的军务,督饬佐领办理地方事务。小旗设1名,大旗设2名,视每旗佐领之多寡而定。四等台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