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合亩制”(834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率宾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东南绥芬河流域。宣德十一年(1436)正月,升指挥佥事绰必为指挥使。后还朝贡明朝。
参见“亦思替非文字”(875页)。
见“哈儿分卫”(1638页)。
元代闽、浙地区畲、汉农民起义军别称。起义军剪发文面,意效佛家苦行以号召。元至元二十年(1283)十月,闽北畲、汉农民在黄华领导下,拥众达几十万人,义军举事即以此相称。
清代八旗汉军人等放弃旗籍编入民籍(或绿营)的称谓。与满、蒙官兵出旗外任民职或析入绿营为官充兵者不同。乾隆时,主要为解决满洲旗人生计而提倡此法,先京师而后风行全国各驻防地。其规定大致如下:(1)从乾隆七
①水族地方治安联防组织。始建于光绪二十年(1894)。时贵州三都县九阡及榕江县水尾等地水族29村寨,为保障地方安全,由寨老们协商建此组织以实行联防。制定“议公白告”之12条规定,刻石立碑以为凭证。碑中
?—1063辽皇子。名又作宗元。小字孛吉只。契丹族。为辽圣宗※耶律隆绪次子,辽兴宗※耶律宗真大弟,辽道宗※耶律弘基叔。史载其材勇绝人,眉目秀明,寡言笑,人望而畏。圣宗时,太平三年(1023)十二月,封
石刻名。亦称“仁圣大孝文皇帝哀册文”。为哀悼辽道宗耶律洪基的石刻。有汉字和契丹小字刻的各一合。刻于乾统元年(1101),1930年出土于今内蒙古巴林右旗白塔子乡瓦林茫哈地方的辽庆陵的西陵即永福陵中,现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维吾尔族。乌什人。乌什起义首领赖和木图拉之父。初为乌什四品伯克。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子赖和木图拉因不堪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阿布都拉凌虐,组织暴动。因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