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多克奥木巴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见“多罗斯水”(852页)。
见“信牌”(1687页)。
蒙古语音译,又译作“额尔和惕”,意为“有权势的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因充任领主僚属和担任管旗章京以下旗、佐官职,社会经济地位改变,形成“额尔和坦”的特殊阶层。他们被免除一切官赋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鄂托克齐”。《元史语解》释为“司部属人”。“鄂托克”为蒙古的一种社会经济单位,由地域接近又有近亲关系的各家族组成,“赤”为“司事人”,即掌管本部民众的官员。据《元史·兵志三》马政款
1749—1834清朝将领。蒙古正黄旗人。卓特氏。字松岩。乾隆翻译进士。五十七年(1792),由礼部主事升员外郎,后迁郎中,内阁蒙古侍读学士。六十年(1795),迁内阁学士。嘉庆元年(1796),任科
见“绥靖城”(1971页)。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原系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之内侍。康熙五十五年(1716),被七世达赖格桑嘉措委为襄佐。后奉达赖喇嘛遣进京贺年。自此,每年选派堪布、昂各1员,于年底入
元、明、清时期对朝廷任命西南、西北及湖广等地的民族首领为地方各级官职的统称。职名有宣慰、宣抚、安抚、招讨、长官诸司及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尊卑品秩,各有差等。一经授职,均为世袭,但“袭替必奉朝命,
即“大都”。
一作赵尕尔。土族第一代赵土司。甘肃岷州(治今甘肃岷县)人。族别待定。元招藏万户。明洪武三年(1370),归附明朝,以功授百户。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1000余人。居地在今乐都县胜番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