斛萨
见“斛薛”(2084页)。
见“斛薛”(2084页)。
?—1292或1301元朝宗王。又译南木合、那没罕、那木干、诺穆罕。蒙古孛儿只斤氏。※忽必烈汗子。初以高道为说书官,师事之。至元三年(1266),封北平王。八年,受命统诸王7人出镇西北,讨叛王海都,建
1564—1611又作速尔哈赤、素尔哈齐。后金国创始人之一。满族。爱新觉罗氏。塔克世第三子,清太祖※努尔哈赤同母弟,喜塔喇氏所生。青少年时期,因继母寡恩,常与其兄外出谋生。后为建州各部统一,抵御叶赫等
渤海王国官员。唐开元十五年(日本圣武天皇神龟四年,727)秋,奉大武艺命随同宁远将军高仁等凡24人,使聘日本。是为渤海国首次赴日的友好使者。海上遇大风,船漂抵虾夷人境(今日本本州奥羽、北陆一带),高仁
渤海王国大臣。一作高赏英。唐大和七年(833),官至同中台(一作书)省右平章事。是年正月,奉大彝震命朝唐,谢册命。随行有彝震派遣入唐学习生徒解楚卿等3人,经其向唐奏请,同至长安学习。大仁秀时所遣入唐学
即“俱战提”(1888页)。
元代地名。又作不里罕哈里敦、不而罕哈勒敦。“不儿罕”意为“佛”、“神”,“哈里敦”意为“山”。即今蒙古国境内肯特山一支。据《元朝秘史》载,成吉思汗二十二世祖孛儿帖赤那始移居不儿罕山。成吉思汗青年时代,
土族第一代纳土司。蒙古族,一说藏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纳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部落归附明朝,授总旗,世袭,曾辖有“土舍”、“土民”200余户、男女1068人。附纳土司世系(居地西宁
印信。已收存者有4颗。其中有银印3,即:阿克索彦旗长印,左翼贝子旗旗长印,“管理阿尔泰乌梁海右翼长之印”。两扎萨克旗印质地、形状相同,通高11.4厘米,重4550克。方形,边长10.55厘米,印高2.
参见“提依特部”(2193页)。
金代海陵王※完颜亮妃。契丹族。为礼部侍郎萧拱之妻妹。天德二年(1150),由萧拱荐于汴(今河南开封),及入宫,王见非处子,遣出,在外数月,复召入,封充媛,封其母张氏为莘国夫人。后进封柔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