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尔钱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改铸。先铸新钱1万,易换旧钱。新钱以一当二,旋换旋铸,至旧钱销尽为止。乾隆二十四年(1759),西北地区统一,令仍旧式,更换新钱。继改如内地,正面铸“乾隆通宝”汉字,背面附设局地名。初定以50普尔为1腾格(银1两),嗣改100普尔为1腾格。
皇族。古已有之。《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楚“悼王死,宗室大臣作乱。”清代制度,只有清太祖努尔哈赤之父显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孙始得称为“宗室”,天聪九年(1635)始定是制。此中,又以帝系为“万支”中之本,
?—1757清代喀尔喀蒙古和讬辉特部(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下属部)贵族首领。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班弟子。乾隆二年(1737),袭札萨克多罗贝勒,授所部副将军。八年(1743),以怠职不赴
参见“布鲁特”(469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①永乐八年(1410)十二月,与兀列河等四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右岸博戈罗茨科耶附近,有说在宏格力河流域。 ②永乐十二年(1414)置,《满洲源流考》将该卫
明代蒙古官名。蒙古语音译,意为“审判”。汉译作“首领”。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首领,是各台吉门下主本部落大小事情断事好人”。即主要协助汗、王、台吉等领主处理本部事务,亦可作为使者处理外部
?—1728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第四子。初授一等台吉。康熙三十年(1691),随父朝觐,赐冠带、银币。五十年(1711),封札萨克
参见“昂仁”(1412页)。
? —180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姓鄂济氏。乾隆三十六年(1771),由文生员中举人。四十二年(1777),由方略馆补授昭西陵笔帖式。五十八年(1793),授江西布政使。嘉庆四年(1799),授山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彝语音译。意为由主子配婚安家后的奴隶。解放前,四川凉山普雄地区彝族奴隶社会中,对瓦加(阿加)的称呼。此等级,每逢年节及主子家有婚丧喜庆等事,每户必须给主子交纳半个猪头及酒、鸡、牛、羊、布之类(牛是几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