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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重大刑事案件,请示土司后,即可处理,不一定召开头人会议。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土司衙门官吏。由※吉松二人轮流担任,一年一换。为土司下最高一级官吏。奉土司之命,管理土司领地内的政治、经济、军事等事务。改土归流后,改称“保证”。其公署设在土司官寨内,遇重大刑事案件,请示土司后,即可处理,不一定召开头人会议。
即“巴儿忽”(407页)。
即“论弓仁”(923页)。
见“宗”(1523页)。
? —1789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字和亭、可园。雍正四年(1726),由翻译举人授中书,乾隆二十六年(1761)由仓场侍郎授河南巡抚,历江西、甘肃、湖北、云南巡抚。三十一年(1766),任湖南巡抚
蒙古国将领。又作阿散纳。克烈部人。宋嘉泰三年(1203),从成吉思汗征克烈部王罕,失利,曾同饮班朱尼河水盟誓,受宠信。随从西征,破薛迷思坚(今撒马尔罕),不花剌(今布哈拉)等城。并从大将哲别进据宽田吉
见“石敬瑭”(453页)。
历代户口制中规定的人丁年龄层次之一。参见“老”(686页)。
见“著力兔歹成台吉”(1988页)。
见“布占泰”(463页)。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