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1866清中叶官员。满洲正红旗人。姓哈达瓜尔佳氏,字楚湘、述园、知园。由兵部笔帖式历官淮安府知府,升淮阳兵备道兼理河务。道光二十三年(1843),因病回旗。著有《正红旗满洲哈达瓜尔佳氏家谱》和《知
见“乌厉屈”(332页)。
即“王嵯巅”(211页)。
明代湖广土兵、广西狼兵抗倭战役。嘉靖三十四年(1555),倭寇犯浙江。湖广保靖宣慰彭荩臣(土家族)、永顺宣慰彭翼南(土家族)率土兵(以土家、苗等民族为主力),与广西瓦氏夫人(壮族)所率狼兵合击之,大破
参见“滚很召”(2465页)。
蒙古四大汗国之一。为※窝阔台后王※海都(窝阔台第五子合失之子)所建。原为成吉思汗第三子窝阔台封地。元太祖二十年(1225),成吉思汗划分诸子封地,窝阔台领有今额尔齐斯河上游和巴尔喀什湖以东地区。122
金代大臣。又作移剌神独斡。契丹族。为景国公耶律怀义子。海陵王朝,累官西北路招讨都监。正隆(1156—1161)年间,从父伐宋。入世宗朝,为宣徽使。大定八年(1168)七月,奉诏以名马、宝刀、御膳赐太子
蒙古语“首思”的汉译,指元驿站对乘驿官员、使臣供应之饮食分例。见“首思”(1743页)。
一作“阿恒德”。东乡语音译,“阿恩”意为“村落”。“阿恩德”指旧时东乡族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村落和宗亲组织。大都是同一祖先的后裔。下分※“大家伍”(同一曾祖或高祖的后裔)和※“亲家伍”(同一祖父
门巴族宗祧风俗。一作“康日”。门巴语音译,意为“同一祖宗的骨头”。旧时门巴族分为康瑞宁布、康瑞百玛鲁和康瑞马略巴等3种人。相传远古时地球上无人类,人是从天降下后繁衍起来的。攀登金子绳而下的人称康瑞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