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砍柴薪,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土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砍柴薪,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即将土地收回。
西汉时匈奴将领。※虚闾权渠单于正妻颛渠阏氏之弟。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单于卒,与颛渠阏氏合谋,乘诸王未至之机,共立右贤王屠耆堂为握衍朐鞮单于,深受新单于宠信。四年,为呼韩邪单于击败,逃奔握衔朐鞮弟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皇庆元年(1312),塔思不花受封。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康萨卫,并说清代有康萨岭,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西南扈伦岭之东。
战国时越人。越王无疆为楚所败,其子孙遁处江南海上,有自立为王者,欲与魏通好,牵制楚国。受越王遣,前往南海求得***、象齿及吴江楼船、会稽竹箭等献予魏王。魏王“乃起师送越王往荆,栖之沅湘”。
见“蒙古勒津”(2336页)。
?—548东魏大臣。亦作匹娄昭。字菩萨。吐谷浑族。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人。※高欢妻神武明皇后之母弟。家世豪富,性好周给,士多归附之。正直有谋略,善骑射。少随高欢,受器重。北魏建明二年(531)
“忽汗州都督府”的简称(1491页)。
参见“初云”(1172页)。
近代伊斯兰教写经书法家。天津市人。回族。清末民初人。出身宗教世家。祖、父皆善写阿拉伯文经书。幼承家学,研习《古兰经》及阿拉伯文书法。刻苦努力,历年不辍。继承遗矩,博采众长,成一家风格。且毛笔、改兰书法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又辽道宗※太和宫下有一抹里名“阿里厮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