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斯贵喇嘛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在※德木齐之下。配有随从班第1人、服役1人,月饷银2.8两、米1.5石。
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在※德木齐之下。配有随从班第1人、服役1人,月饷银2.8两、米1.5石。
见“耶律璟”(1304页)。
古县名。原为吐谷浑居地。晋末,吐谷浑王阿柴(才)所筑浇河城,即在此县西120里。北周建德五年(576),周武帝太子西征吐谷浑,取其地,置县,治所在今青海贵德县东。唐上元(760—762)后,地入吐蕃,
西汉时乌孙大昆弥(王)。※翁归靡第三子大乐子。成帝永始元年(前16),大昆弥雌栗靡被末振将遣人杀害后,被汉中郎将段会宗等立为大昆弥。为报杀侄仇,命翎侯难栖杀末振将。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进京朝觐,
?—前496亦作阖庐。春秋末年吴国国君。又名光,吴王诸樊之子,时人称公子光。周敬王五年(前515),与伍子胥密谋,借宴请吴王僚之机,派亲信专诸杀僚自立。以伍子胥为相,辅佐朝政;命孙武为将军,训练军士;
金代苛捐杂税名目。《金史·食货志》:“官田曰租,私田曰税。租税之外,算其田园、屋舍、车马、牛、羊、树艺之数,及其藏镪多寡,征钱曰物力”。上自公卿大夫,下至民庶,皆征之,无苟免者。近臣出使外国,以其受有
河西回鹘驻牧于秦州(今甘肃天水)地区一部。秦州原早有回鹘部落居住,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曾向北宋朝贡。西夏占领河西后,回鹘人进入秦、陇之间者日增,至明道元年(1032)七月,知秦州王博文奏:“河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永安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置,封索诺木喇布坦多尔济为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旗务。下设四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当登努尔特达巴罕之阳。东至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
见“叔孙建”(1380页)。
见“阿刺知院”(12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