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克得木勒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蒙古语,意为“被抛弃者”,专指离婚的妇女。凡是离婚妇女,通常都不愿再嫁,只有少数人能再婚。有的男子因怕妻子离婚后与有权势者结婚,被嘲笑,故夫妇感情虽不融洽,仍不愿离婚,甘心当挂名丈夫。如果女方主动要求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须接受“达尔哈拉”,即允其自由与别的男人同居,但不举行结婚仪式,所生子女,仍随原夫姓氏。
?—532北魏末年将领。北秀容(今山西朔县西北)契胡(羯胡)。尔朱氏。并、安二州刺史尔朱侯真孙,华州刺史尔朱买珍子,尔朱荣从弟。永安(528—530)中,为荣府长史。元晔立,为侍中。普泰元年(531)
清末民初由伊犁府印制发行的货币。清末伊帖有油布帖和纸帖两种。油布帖面额分别为制钱一千文(合白银一两,主币)、五百文(以下均为辅币)、三百文、二百文。光绪十五年(1889)印发,共85000两。纸帖面额
西藏珞巴族苏龙为奴隶主所服徭役之一。珞巴语苏龙方言音译,“恨”意为“树草”、“庄稼”,“基”意为“砍伐”、“收割”。专指服农业开耕、收割的人役。由男女各投役若干天。期间由主人供食。收割季节需向主人赠送
西域古河名。见《汉书·西域传》:于阗河北流,与葱岭河合,东注蒲昌海。并见《后汉书·西域传》、《水经》和《水经注》。现在这一水系仍与上述记载吻合:和田河(古于阗河)北流,与向东流时叶尔羌河会合,东注罗布
见“哈儿分卫”(1638页),“哈里分卫”(1639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军事组织府中所设武职书记官,系主将、副将下属。参见“南诏官制”(1594页)。
金代女真人的学校。又称女直学。金大定十三年(1173)始设。在京师者称女真国子学,设在诸路者称女真府州学。就学者均为从猛安谋克中选出的女真族良家子弟,以新进士教授,以女真文字翻译的四书五经为教材。国子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七年(729)八月奉武王命朝唐,被唐封为中郎将,留侍宿卫。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金元传送四方文书的邮驿。金泰和六年(1206)六月始置。十二月,设都提控急递铺官总其事。《金史·百官志·兵部》:“其制,该军马路十里一铺,铺设四人,内铺头一人,铺兵三人,以所辖军射粮军内差充,腰铃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