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山玛瑙长官司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鹤峰州。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七年(1374)置。十四年(1381)废。永乐五年(1407),以土官后裔刘再贵招徕流散土民,复长官司,隶容美宣抚司。清初归附,仍授原职。雍正(1723—1735)年间,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鹤峰州。
明末清初西藏地方官员。亦称吉雪第巴。前藏吉雪地区大贵族之一。拥有武装,支持各地黄教徒反对藏巴汗。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被藏巴汗击败,哲蚌寺、色拉寺僧众亦遭杀害。崇祯十五年(1642),与五世达赖
哈萨克汗国创建者之一。又译加尼别克、札你别克,又名阿布赛义德。明景泰七年(1456),与※克拉依汗率部分游牧部落,脱离月即别(乌兹别克)阿不勒海尔汗的统治,至楚河、塔拉斯河流域,建立哈萨克汗国。与别失
西汉时西羌封养种羌和牢姐羌结成的部落联盟组织。元鼎五年(前112)建立,次年解除。见“封养种羌”(1582页)、“牢姐羌”(1169页)。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明代设置,秩正五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东汉时对南下附汉之匈奴人的称呼。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蒲奴单于立,右薁鞬日逐王比以己为前乌珠留若鞮单于长子,不得立,怀怨,遣使献匈奴地图,求内附。事觉,遂聚南边八部众于二十四年自立为
原西藏地方政府主管官员。藏语音译。又译噶布伦,尊称为协卜拜和萨旺。※拉藏汗执政时已设,多由大贵族充任。清乾隆十六年(1751),废西藏郡王掌政制,设噶厦政府,任命噶伦4人(3俗1僧)主持之。其中设首席
海南岛黎族一种原始的水田耕作方法。据《黎岐纪闻》载,清道光年间(1821—1850)一些黎族地区仍“不识耕种法,亦无外间农具。春耕时,用群牛践地,践成泥,撒种其上”。解放前许多黎族村寨在耕作深土田或水
亦作“溪洞”。参见“峒”(1646页)。
326—396十六国时后燕建立者。昌黎棘城(今辽宁义县西北)人。鲜卑慕容氏。字道明。又名霸,字道业。前燕国君慕容皝第三子。13岁即为偏将,勇冠三军,累战有大功。晋咸康八年(342),与慕容翰大败高句丽
契丹官署名。《辽史·国语解)称:“左、右班并寄班为三班。”《百官志》记其“掌左、右寄班之事。”属※北面御帐官,为皇帝侧近的奉仕,亦担任部分警护任务,皇帝会朝,任供奉之责。官职有各班都知及三班院祗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