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尔路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毕拉尔路协领公署”。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于康熙年间(1662—1722)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和分布地区,分5路置官统治,此为五路之一。路设协领1员,下辖佐领。所属居民,主要住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新鄂村和新兴村。初,下辖2佐,后分置4佐。初隶布特哈总管衙门,光绪八年(1882)归属兴安城总管衙门,光绪二十年后,先后由布特哈副都统和黑龙江城管理。民国时期隶黑龙江省公署旗务处,伪满洲国时废。
马首饰,即马冠。《后汉书·马融传》有“扬金㚇而拖玉瓖”句。注称:“金㚇,马冠也,高广各四寸。”辽会同元年(938),晋使冯道备车辂法物使辽,盛唐辇辂,尽在辽廷。其玉辂“驾苍
见“青裤瑶”(1280页)。
即“额尔德尼昭”(2535页)。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郭齐哈”具“亲近”、“拉近”之意。如“郭齐哈昂邦”(“昂邦”意为“大臣”),即※“御前大臣”;“郭齐哈虾”(“希鸦”合音为※“虾”),即“御前侍卫”;“郭齐哈摆牙喇”(※“摆牙喇
?—170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噶尔玛孙,札萨克亲王善巴族弟。初隶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驻牧翁古布尔哈台。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众归清,赐牧四子部
巴塘地方残害驻藏帮办大臣凤全事件。英军侵入西藏,清政府为防其侵扰川边,遂筹开垦实边,练兵,以资抵御。光绪三十年(1904),令驻藏帮办大臣凤全由拉萨移驻察木多,经理川边。巴塘正、副土司及丁林寺喇嘛等所
即“大瑟瑟”(89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又辽道宗※太和宫下有一抹里名“阿里厮迷里”。
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祐世隆谥号。见“祐世隆”(1766页)。
358—437鲜卑贵族、北魏大臣。又作拔拔嵩。代人。代国南部大人长孙仁子。年十四,代父统事。建国三十九年(376),率部投匈奴独孤部刘库仁。后归附拓跋珪。登国元年(386),珪即代王位,命为南部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