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1543—1588即三世达赖喇嘛。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明史》作索南坚措。藏族。生于拉萨西郊堆垅地方玛氏贵族家。父南结扎巴为穷结宗本,母系帕主属下官员之女。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 4
清末景颇族反帝爱国山官。云南陇川(治今陇川县)王子树地区人。光绪二十三年(1897),英帝国主义以武力胁迫清政府订立《中英续议滇缅界商务条款》,侵占中国云南边境大片领土。次年,中英两国代表在陇川勘界时
1235—1320元朝文臣。字伯强。契丹族。东平(今山东东平)人。为辽东丹王※耶律倍之十世孙。以祖父曾官东平,为籍。早年受业集贤大学士、国子祭酒许衡,研习性理之学。至元八年(1271),为斋长,助衡教
见“仇由”(320页)。
契丹早期部落名。为※古八部之一。始见于《魏书》,《辽史·营卫志》沿之,唯《辽史·世表》记为“万丹”。据契丹古老传说,一神人乘白马,与一天女驾青牛车,相遇※木叶山,结为夫妇,生8子,后繁衍为8部。这一时
金、元表示文职品级的称号。金制自从九品至从七品职事官,由吏部拟定。正七品以上文武官员皆须呈省以听制授。凡进士出身的皆授文散官,谓之文资官。其余皆为武散官,谓之右职,又谓之右选。文资以进士为优,右职以军
?—1656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爱新觉罗氏,景祖※觉昌安之兄索长阿三世孙。初随军征明锦州、宁远及入关败农民军李自成部。官至兵部侍郎。顺治九年(1652),同都统噶达浑征蒙古鄂尔多斯部叛逃之多尔济等
? —172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富察氏。大学士阿兰泰子。康熙二十五年(1686),由侍卫任参领,兼管火器营。后官都统。四十六年(1707),授都察院左都御史,兼仓场侍郎。任内,请于大通桥复设满汉
?—1483明宪宗朝太监。广西桂平县人。瑶族。成化初年(1465),两广总督韩雍镇压大藤峡瑶民起义时被虏,因年幼。送至昭德宫侍奉万贵妃,后升迁御马监太监。为人狡黠,善奉迎,深得宪宗青睐,被密派伺察宫内
哈萨克族部落名。又译“阿尔钦部”。奇齐克玉兹(西部哈萨克)主体部落。据传其先世即汉籍文献中的“阿兰”,或称“阿兰聊”。18世纪时,游牧于哈萨克草原西部。冬牧地在锡尔河、乌拉尔河下游及图尔盖河流域。夏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