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唐置边疆政区名。亦简称黑水都督府、黑水府、黑水州。因设于黑水(今黑龙江)流域而得名。开元十四年(726,《册府元龟》作十三年)置。辖境东临日本海(包括今库页岛);北至鄂霍次克海和外兴安岭;西达精奇里江
清代官名。满语音译。“郭齐哈”具“亲近”、“拉近”之意。如“郭齐哈昂邦”(“昂邦”意为“大臣”),即※“御前大臣”;“郭齐哈虾”(“希鸦”合音为※“虾”),即“御前侍卫”;“郭齐哈摆牙喇”(※“摆牙喇
僚人之一支。唐代称居住在戎、泸地区的僚人。分布在今四川泸州、宜宾一带。唐大中十二年(858),因昌、泸二州刺史贪婪无度,民不聊生,推首领※始艾为王,举兵反,攻梓、潼,杀官吏,后被刺史刘成师诱降,部众被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又作秃剌思。居地在巴儿忽津隘,与巴儿忽、火里等部相毗邻。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赤招降。
即“葛逻禄”(2184页)。
见“颇罗鼐”(2139页)。
骆越人耕作的稻田称谓。古时居于交趾一带的骆越人利用江河潮水的涨落而垦种之稻田,据《水经注》引《交州外域记》云:“交趾昔未有郡县之时,土地有骆田,其田从潮水上下,民垦食其田”。
古族名。亦称伊洛戎。戎的一支。原是河南伊水、洛水地区诸戎之统称。周惠王时(前676-见前652)势力最强,尝侵扰曹、鲁二国。襄王三年(前649),乘周室内讧,结扬拒、泉皋之戎附襄王异母弟叔带同伐京师、
羌部落名。东汉开始强迁西羌于内郡,大批氐羌徙居于凉、并二州及三辅等地。魏晋时,陕西关中渭北高原西起彬县、旬邑,东至韩城、郃阳成为羌、氐、卢水等族的居住地带,或一族为聚落,或数族为聚落,渐成小邑,发展成
见“内差”(3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