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西域传补注
书名。清徐松撰。2卷。作者于嘉庆十六年(1811)谪戍伊犁,曾亲历天山南北路,调查山川道里、风土人情,以其亲身闻见,兼采有关记述,对《汉书·西域传》所载葱岭东西史地,进行考证,述其变迁沿革,作此补注。所注多精当,颇能补唐颜师古《汉书补注》之所未及。为研究新疆古代历史地理的重要参考资料。
书名。清徐松撰。2卷。作者于嘉庆十六年(1811)谪戍伊犁,曾亲历天山南北路,调查山川道里、风土人情,以其亲身闻见,兼采有关记述,对《汉书·西域传》所载葱岭东西史地,进行考证,述其变迁沿革,作此补注。所注多精当,颇能补唐颜师古《汉书补注》之所未及。为研究新疆古代历史地理的重要参考资料。
西晋时宇文部首领。又作邱不。系鲜卑化之匈奴人。※宇文莫槐之侄。父※宇文普拔死后,立为大人。娶鲜卑拓跋部首领(北魏平帝)拓跋绰(286—293年在位)之女为妻,与拓跋部保
清代宗室王公贵族所占有的庄园。此乃沿袭古代封爵列土之制,以厚赐旗地取代分封城邑,是区别王公权势之本。入关前,已有王庄之设。天聪四年(1630),和硕贝勒之一阿敏获罪,仍留给粮庄6所、园2所;其子洪可泰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南诏王之下、百官之上,为三个※清平官之一,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并兼※九爽、※三托之官
书名。以后金天聪元年(1627)至康熙三十五年(1696),处理蒙古事务陆续发布的152条法令汇编而成。乾隆五十四年(1789)又补充汇编成209条。嘉庆十六年(1811)理藩院尚书庆桂奏请修改,经3
孙中山领导的壮族武装起义。亦称“丁未防城之役”。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岁次丁未)初,钦州(今广西钦州)那黎、那彭、那思等地壮族农民万余人,公推刘恩裕为首,召开大会,反对清政府的苛捐杂税(主要是糖捐
见“库尔察克”(1112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新唐书》称:“自(俱伦)泊而东有移塞设部”,俱伦泊即今呼伦湖。其所在旧说在今额尔古纳河滨,今多数人认为在今霍林河西北,呼伦湖(一作达赉湖)以东之地,但具体所指又各不相同,或说大体在
辛亥革命时期内蒙古陶林地区爆发的反清起义。1911年11月,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陶林厅(治今内蒙古卓资县西南)附近乡村会党武装和陶林厅的的百余名巡警,在同盟会的影响和大同起义的胜利形势推动下,以赵喜泰为首
即“貊”(1732页)。
见“阿骨打”(12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