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结
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理塘宣慰副使,赐号纸。十三年(1748)授正土司。理塘民众不服,赴藏具呈,经西藏地方政府劝导,弹压,及本人广行贿赂,笼络喇嘛僧众,暂获相安。后领土兵出师金川,留妻子于理塘,派民众修盖衙门,渐得谅解。
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理塘宣慰副使,赐号纸。十三年(1748)授正土司。理塘民众不服,赴藏具呈,经西藏地方政府劝导,弹压,及本人广行贿赂,笼络喇嘛僧众,暂获相安。后领土兵出师金川,留妻子于理塘,派民众修盖衙门,渐得谅解。
见“阿史那忠”(1220页)。
金将领。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猛安人。女真族。夹谷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泰州防御判官,累官刑部主事,改蓟州副提控,驻军大名(今河北大名县)。迁翰林待制,为宿州提控。率部镇压山东反金起义军
蒙古“林木中百姓”(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即森林诸部)之一部分。唐代称都波。其居地在今叶尼塞河上游一带,与乞儿吉思、撼合纳等部相邻。以狩猎经济为主,冬季“跨木马逐猎”。成吉思汗二年(1207),为术
清代道光年间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反清叛乱。七和卓即:卡塔条勒(原名迈买的明)、倭里罕和卓、克希克汗条勒(一译克齐克汗条勒)、塔瓦克尔条勒、萨比尔汗条勒、阿克恰干条勒和伊萨罕条勒。卡塔条勒是张格尔兄玉
即“回人佐领”(782页)。
党项姓氏。元代对原西夏皇族嵬名氏后裔称谓之一。
见“领民酋长”(2075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放债”。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借债的一种称谓。解放前随着当地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放债现象已很普遍,所放债务主要是粮和钱,借债多为贫苦农民,原因主要有青黄不接时缺口粮和生病及婚丧
东汉至魏晋时对内迁羌人部落的统称。因与其他羌人部落相比,居地偏东,故称。从东汉初年开始,西羌部落先零、烧当、钟羌、牢姐等不断起兵反抗东汉政府的统治与压迫。汉朝屡出兵镇压,并强迁其部众于陇西、汉阳、安定
见“萧惠”(19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