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制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清代御苑禁卫军之一。分为八旗、包衣两营,皆设于雍正二年(1724),统隶于总管圆明园八旗事务大臣。①八旗护军营,选派京城八旗官兵驻戍,初设为护军3000,以园为营。乾隆十二年(1747),增益京城八旗
渤海王国属部首领。唐元和四年(日本大同四年,809),随和部少卿高南容赴日告丧并聘问。翌年(日本弘仁元年)四月,事毕返归,途中于五月独脱身留越前国,被日方安置越中国给食,并派史生羽栗马良与司语生等从其
唐代东北部族名。亦作涑沫靺鞨。靺鞨※粟末部壮大后的新称。原分布在今吉林省吉林市附近松花江上游地区(一说在吉林市北以下的松花江北流段两岸,或说在今辉发河、松花江和牡丹江上游一带),后经隋炀帝时和高丽国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这一。亦作三屯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三屯河卫,并说清代有三屯河地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480里,即辉发河之上游,也河之北有辉发城。
辽末女真乌林答部首领。孩懒水(今牡丹汇支流海浪河)人。女真族。乌林答氏。金昭祖以条教约束诸部,拒不听命。及昭祖死,与完颜部窝忽窝攻夺灵柩以示强。景祖乌古迺为诸部长时,仍拒不服,攻之不克。遂以其阻绝海东
见“达鲁花赤”(734页)。
见“辛爱黄台吉”(1108页)。
见“失里绵卫”①(591页)、“失里木卫”(591页)。
清代文献对部分高山族称谓。泛指居于凤山县(今属台东县)南境瑯峤山中的高山族。共有“番社”18个,分布在深山密林或险阻溪岸。善用镖枪、竹箭,主要以狩猎为生,种植少量芋薯为副食。《番社风俗》云:“瑯峤生番
见“长狄”(3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