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藏族部落名。亦称门源北山五族或上五族,五族指兴马族(藏语称夏吾乃尔部落)、那楞族(藏语称尔克腾部落)、向化族(藏语称阿布藏部落)、归化族(藏语称班固部落)、新顺族(藏语称华热加多部落)。驻牧地界东起门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及莎车、泽普、叶城、皮山等地。现有人口33538人(1990)。“塔吉克”,为本民族自称。民间传说,意为“王冠”。先民可追溯至公元前帕米尔高原东部伊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北部。牧地当潢河(今西拉木伦河及其下游西辽河)北岸。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全宁卫,后属兀良哈北境。至达延汗曾孙苏巴海,号所部为巴林。役属于察哈尔。与喀尔喀为兄弟
见“萧速撒”(1997页)。
见“吕隆”(775页)。
苗族古歌。流行于广西大苗山地区。歌名为苗语,汉意为“向河上游迁徙”。是广西苗族的迁徙史诗。歌词反映其迁徙的原因有:“种麦子七年长不大”,“失火烧了寨”,“欠了官府捐税”等。其迁徙路线中指出的地名,如柳
1394—1468明朝将领。原名哈剌,字允诚。蒙古族。祖籍凉州(今甘肃武威),永昌百户毛宝子。自曾祖哈剌歹于洪武元年(1368)投明后,世代任军职。永乐十一年(1413),袭父职。史称“袭职时,年二十
即“韦昌辉”(246页)。
?—1432明代撒里畏兀儿首领。又译散西思。明洪武四年(1371),任曲先卫指挥同知。永乐二十二年(1424),因与安定卫指挥哈三之孙散哥劫杀朝使,遭都指挥李英攻击,逃遁。宣德(1426—1435)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