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甸安抚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1511)裁革。废后其地并入腾越。
明代云南土司名。正统五年(1440)置。辖地在腾越城北龙川西岸的界头与曲石之间。原为瓦甸长官司,于宣德二年(1427)置,隶金齿军民指挥使司。正统五年十一月升为瓦甸安抚司。不知何时始废。一说正德六年(1511)裁革。废后其地并入腾越。
见“和硕特西前旗”(1451页)。
佛教称谓。梵文音译,意为“乞士”(即靠乞食为生),又有“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怖魔”之意。蒙古称其为第雅齐。指出家学佛受具足戒之男僧。坚持守清净戒律。要举行简单而神圣的仪式受比丘戒,取得
春秋至战国初白狄的一支。亦作仇繇、夙繇、厹由、仇犹等。春秋初居今陕北和晋西。白狄东迁入华北时,该部在途中留居今山西盂县,建城而居,故亦称“仇由国”。奉鲜虞为盟主,与白狄各支组成联盟。周景王四年(前54
①金宣宗继天兴统述道勤仁英武圣孝皇帝完颜珣年号。1213—1217,凡5年。 ②五代后梁时南诏大长和国肃文太上皇帝郑仁旻年号。约921—923年,凡3年。
藏语音译,意为“什么都要做的人”。俗称“家人”,即奴隶。旧时四川阿坝藏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无任何财产,终年在头人家从事繁重的家务和田间劳动,世代为奴,被头人视为私有财产,将其转
地方史书。明张洪(字宗海,江苏常熟人)撰。不分卷。永乐四年(1406),作者奉使缅甸至云南,参阅明朝统治云南以来之纪录,加以个人见闻,撮要成此书。所载为:元军入滇,赛典赤·瞻思丁开行省,梁王抗明,洪武
碑铭。康熙四十年(1701),清军平定驻打箭炉营官喋巴昌则集烈之乱后,提督岳升龙奏请于泸水旧渡口建铁索桥,四十五年(1706)桥成,四十七年康熙帝赐名泸定桥,并亲自撰文,勒石树碑以纪其事。碑文载《卫藏
①西秦烈祖宣烈王乞伏国仁年号。385—388年,凡4年。 ②南北朝时期后仇池国君主氐人杨难当年号。436—442年,凡7年(若440年去大秦王号时,也除年号,则5年)。 ③北魏敬宗孝庄帝元子攸年号。5
金代契丹小字墓志。为一合。刻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九月。出土于河北省兴隆县梓木林子村附近金墓。此墓于1942年为当地农民挖开,墓志弃置原地无人过问,不为学界所知。1954年被原热河省博物馆在调查
即“颉跌利施可汗”(21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