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抹
见“萧”(1989页)。
见“萧”(1989页)。
1904—1958近代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四大名旦之一。满族。北京人。原名艳秋,字玉霜、御霜。幼年从师于荣蝶仙、梅兰芳、王瑶卿。在京剧世艺术上造诣精深,注重音韵和谐,根据个人嗓音特点,创造了独特唱腔,
1876—1920清末官员。字竹君,安徽怀宁人。回族。清末伏附贡生。曾肄业安庆鸣凤书院,博览群书,精英、日语。光绪二十六年(1900),为四川提督马维麒幕宾。次年入西藏供职,历任拉里、后藏、靖西同知,
1711—1781清代左部哈萨克(鄂尔图玉兹)汗。原名艾布勒莽苏尔。祖阿不拉依、父瓦里世为土尔克斯坦城(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南哈萨克斯坦州境内)苏勒坦(苏丹)。15岁时因积极参加反对准噶尔贵族斗争,遂获
见“孛兰奚”(990页)。
傣语称“纳曼”。农民称之为“纳曼当来”,意即“寨内大家的田”。指解放前西双版纳傣族封建领主制下为村社集体占有的土地。时村社之间有严格的地界;与村社成员一起生活而不脱离村社的人,均可平均分得一份土地使用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属镇康路。洪武十七年(1384),置湾甸县,旋为麓川所并。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近麓川,地广人稠,设湾甸长官司。三年,升为州,治所在今云南昌宁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称伊纳雅特喀喇玛特。※玛木特玉素普和卓子,※阿帕克和卓弟。世居叶尔羌(今莎车),为当地维吾尔族首领。清辅国公额色尹、札萨克一等台吉图尔都、玛木特等皆其裔。史称“喀喇玛特系
1633—1675清朝将领。朝鲜族。李氏。汉军正黄旗人。陕西提督李思忠第三子。父死袭爵。清世祖赐名塞白理,授二等侍卫、甲喇额真。康熙(1662—1722)初,授随征江南左路总兵官。五年(1666),迁
见“亦东河卫”、“亦屯河卫”(873页)。
西夏襄宗李安全墓号。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西约40公里的贺兰山东麓西夏皇陵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