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抹靳家奴
金朝大臣。契丹族。世宗大定(1161—1189)年间,官单州刺史。以虚誉得礼部郎中移剌道举荐,进秩两阶,迁同知太原尹,寻擢陕州防御使。实多取民利。大定十八年(1178)十月,与陕西路统军使石抹荣共以高价卖私物、抑价买民物获罪,为尚书省劾,法当解职削阶,世宗因其扬伪誉诳朝廷,不可恕,诏除名。
金朝大臣。契丹族。世宗大定(1161—1189)年间,官单州刺史。以虚誉得礼部郎中移剌道举荐,进秩两阶,迁同知太原尹,寻擢陕州防御使。实多取民利。大定十八年(1178)十月,与陕西路统军使石抹荣共以高价卖私物、抑价买民物获罪,为尚书省劾,法当解职削阶,世宗因其扬伪誉诳朝廷,不可恕,诏除名。
抗日战争时期,绥远地区党的领导机关。1942年10月,由绥察边区党委与雁北地委合并成立。工委机关驻偏关,直接受中共中央晋绥分局领导。高克林任书记,胡全任副书记,白成铭任组织部长,苏谦益任宣传部长,曹振
见“耶律仁先”(1307页)。
见“秃里”(1082页)。
侗族旧称。又称“洞苗”、“洞民”、“洞家”。与古代“仡伶”、“伶”和“峒人”有直接渊源关系。分布在今湘、黔、桂交界的广大地区。清初仍行土司制。道光(1821—1850)后已基本改土归流。语言大体同于今
唐代南诏王称号。《新唐书·南蛮中》元和三年(808),南诏王异牟寻卒,子寻阁劝(寻梦凑)继位,自称“骠信”,“夷语君也”。对酋龙(世隆)、隆舜(法)亦有此称。
①(?—1667)清初将领。蒙古族。巴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成吉思汗二十一世孙,※达延汗巴图蒙克七世孙,色特尔子。初附喀尔喀,天聪二年(1628),随父归服后金。崇德五年(1640),朝觐皇太极,赐仪
黎族的自称。参见“黎族”(2514页)。
见“耶律弘基”(1308页)。
即“彭士愁”(2176页)。
1907—1942又名王潘五。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出生贫苦农民家庭。2岁母去世,7岁拾粪,乞讨。10岁作佣工放牛。16岁离家,后在傅作义部队当兵。1932年,率一排士兵脱离队伍,打富济贫,旋被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