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木契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苗族契约。又称砍木缺。苗民典卖产业时,无文字契约。甲乙当事者请中人为证,取木用刀砍之成缺。中人授之甲或乙为契。缺之多寡,视典卖价之多寡而殊。由卖方砍木授于买方,以1缺为10,若用百金则砍10缺。
?—1153金宗室、大臣。本名梧桐。女真族。完颜氏。辽王※完颜宗干子,※海陵王弟。皇统七年(1147),为左副点检,转都点检。九年(1149),为会宁(今黑龙江阿城县南白城)牧,改左宣徽使。海陵王篡位
晋代鲜卑叱卢部首领。见“叱卢”。(542页)。
布朗语音译,意为“男到女家过婚姻生活”。20世纪80年代以前,云南西双版纳布朗族中流行的从妻居婚姻习俗。青年男女举行“节”礼(成年礼)后,经过恋爱订婚,男青年就可与未婚妻同居,布朗语称“都尔苦戛”。有
古沃沮族的一支(一说即沃沮)。因其分布于盖马大山(今长白山及狼林山脉,一说仅指狼林山脉)以东而得名。又因其在北沃沮(一说在长白山)南,故又称南沃沮。分布地区南至今朝鲜元山市以北与貊接,
拓跋鲜卑所建北魏制定的法令。亦称“后魏律”。正始元年(504),宣武帝元恪诏群臣议定律令,由修律博士常景与律学博士侯坚固等撰成《北魏律》20篇,永成通制。《隋书·经籍志》记有《后魏律》20卷。至唐代已
?—619隋代佛教译经师。译意“法密”。南印度罗啰国人。刹帝利种姓。俗姓弊耶伽罗。23岁出家。25岁受具足戒。开皇十年(590),奉命经西域各国至长安(今陕西西安)译经,住大兴善寺。至大业末年(618
参见“对偶婚”(642页)。
见“者舌”(1348页)。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据说是专司无名病的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它是由鄂伦春南面的地方传入,无神像,用狍子和野猪供祭。
见“骨咄”(16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