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约
参见“毕约”(755页)。
参见“毕约”(755页)。
北魏对吐谷浑王的封号。太和十六年(492),吐谷浑王※伏连筹遣世子贺鲁头朝魏,献方物,次年,孝文帝封以是号。
清代蒙古阿拉特(平民)向封建领主缴纳的一种赋税。原为劳役租和实物租,货币流通后,渐改为货币租。阿拉特将自己的牲畜和畜产品出售到市场后,换取货币,然后向其封建领主缴纳赋税。19世纪以后,随着蒙古地区招垦
壮族传统手工艺品。亦作“箭囊”、“箭服”。流行于各地壮族民间。用土织厚布多层制成长约20厘米、宽约12厘米的长方形挂包,外层用浆糊把多层土布粘在一起,使之厚重结实,再于面上刺绣各种花纹,有的还在沿边镶
宋代大理国名产。又称云南刀。当时即闻名全国。《桂海虞衡志》称其“铁青黑,沉沉不錎,南人最贵之,以象皮为鞘,朱之,上亦画犀毗花文。一鞘两室,各函一刀。靶以皮条缠束,贵人以金银丝”。《岭外代答》卷6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州源流考》作色珠伦河卫。永乐五年(1407)正月,女真人首领土成哈等来朝,与喜乐温河等十一卫同时设立。
藏语音译,①意为“管家”。解放前四川甘孜藏区德格土司辖区专门管理土司财政收支及境内赋税收入的人。由四大※“涅巴”(管家)中选1人担任。另设副职1人,专管土司家内部的收支与物资的保管。除任“涅巴”时土司
古地名。亦作语儿。春秋末越国之北界地。《国语·越语上》:“勾践(初年)之地……北至于御儿”,在今浙江嘉兴县境,一说在浙江崇德县境。
明代云南元江傣族首领。洪武二十七年(1394)、永乐三年(1405),入朝进贡,获厚赐,明改元江府为元江军民府(今云南元江县),任知府。请率兵攻八百媳妇国,受明帝嘉劳。以石屏州洛夹桥每岁江水冲坏,仅命
见“函普”(1560页)。
土家族传统手工织品。土家语音译,意为织锦。一种织锦花被面。流行于湘、鄂土家族地区。织物以红、蓝、白色棉线为经线,选各色棉线为纬线,采用通经断纬挑织而成。用三块连在一起,每块两端是花边,构成一幅完整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