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萨尔巴噶什部”(2014页)。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西山脚下。藏语称“隆务大乐法轮洲”。元大德五年(1301)该处建有小寺。明初由隆务地方土官之子三旦仁钦建成该寺,为萨迦派寺院。其弟罗哲僧格被明朝封为“弘修妙吾”国师,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名灭母邻母。
即“”(1731页)。
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亦称亚东总管。原为一个商务总管,后兼理民政,驻下司马,辖上、下亚东和帕里宗。亚东商务总管成立前,上、下亚东属帕里宗宗本管辖。设四品俗官,征收出入藏印货物税,并办理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字子章,号太素道人、幻园居士。高宗※弘历第五子荣纯亲王永琪孙,荣恪郡王绵亿子。封贝勒,官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内大臣。著有《子章子》、《明善堂集》40卷、《妙莲华集》、《秘书集
唐代南诏职官名。为3个管理赋税的官员之一。见“南诏官制”(1594页)。
清加强统治青海蒙古之条款。雍正二年(1724),青海蒙古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之乱平定后,抚远大将军年羹尧奏准施行。主要内容有6方面:一、不准青海蒙古人自称盟长,并扰累番众。二、不准和硕特部兼并喀尔喀、辉
见“好儿趁”(937页)。
地区名。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所在今辽宁省辽阳市。境域东西135里,南北140里。东、南接凤城,西邻牛庄,西北抵承德县。秦置辽东郡。汉置襄平县,为辽东郡治。后汉因之。晋为辽东国治,大兴初为鲜卑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