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公稻母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缺粮户的,群众认为这样可以保证来年丰收。原先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后来一些亩头逐渐将其变为一种剥削手段。
黎语称“麦雄”,意为“五谷灵魂”。解放前黎族合亩地区每年收获时,在平均分配前得先留给亩头部分稻谷,通常是每块田不论大小取割下的稻穗1把至3把不等(盈握为1把,约1公斤)主要供亩头家享用,间亦有接济亩内缺粮户的,群众认为这样可以保证来年丰收。原先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后来一些亩头逐渐将其变为一种剥削手段。
晋代佛教译经师。一称竺法护。先世月氏人。本姓支。世居敦煌郡。8岁出家,事外国沙门竺高座为师,遂改姓竺。天性明敏,操行精苦,笃志好学,博览六经,游心七籍。晋武帝(265—290年在位)时,随师至西域,游
书名。清阿克敦撰。全书14卷。成书于乾隆朝。内容多为有关清史的著述。惟卷13《初使准噶尔奏》,卷14《再使准噶尔奏》为作者于雍正十二年(1734)、乾隆三年(1738)先后两次往伊犁会见噶尔丹策零的疏
即“徐夷”(1893页)。
金大臣。又作阿勒根窊产。本名窊合山。女真族。阿勒根氏。好学,通吏事。天会十四年(1136),选充尚书兵部孔目官,历任尚书省令史、右司都事、大理丞、会宁少尹、同知会宁府事、尚书吏、礼部郎中。贞元二年(1
见“密尔爱玛提”(2122页)。
藏语音译,意为“发布命令的机关”。旧译“噶厦公所”或“噶沙公所”,即原西藏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之乱被平定后,清廷废除原封郡王、贝子辨理藏事的制度,改设噶厦,由※噶伦(
元代戏曲家。又作沙可学。回回人。著籍永嘉(今浙江温州永嘉县)。至正(1341—1368)进士。为行省掾。工诗,诗作清新,有的反映妇女对自由婚姻的追求,有的抒发自己怀才不遇的忧郁心情。尤擅长于曲,曲作大
见“浩海达裕”(1934页)。
?—约233三国时鲜卑首领。※檀石槐之孙。其兄魁头死后,嗣为鲜卑一部之首领,据有云中、雁门、北地、代郡、太原等地之全部或一部分。建安(196—220)中,曾与轲比能等通过护乌桓校尉阎柔向曹操贡献。后遣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厘族、栗族。主要分布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及凤庆、永胜、华坪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