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把都帖木儿”(1062页)。
唐代南诏国第十代王晟丰祐年号。一作保合。824—840年,凡17年。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占尼河卫,并说清代有占尼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西南570余里,西南流。
我国云南省部分地区自称毕僳(米必苏)的少数民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主要分布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及其相邻的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的部分地区。使用人口6000左右。在国外,缅甸、泰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乙僧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抹里。
壮、布依族地区土官名称之一。宋、元、明、清时期流行于泗城州(军民府)境内,今红水河两岸。参见“亭”(1717页)。
清代新疆府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由直隶州改置。治所在今新疆阿克苏县。领温宿(今阿克苏)、拜城2县。辖大庄30处、15驿站、4卡伦。隶喀什噶尔办事大臣。总兵驻扎。1913年改为县。居民近10000
见“僾尼”(2249页)。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一作奥理。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统和十二年(994),与※梅只部、※堕瑰部合并,名依旧。为圣宗时34部之一。
西夏译汉文儒家经典。译自陈祥道注本,译者不详。为残本,蝴蝶装,页面25.3×17.2厘米,面8行,行17—18字,共47面。为第三、第六、第八、第十各一部分,分别相当于汉文本第五、第十一、第十五、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