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地区寺庙的僧职名。亦作格思贵。管理寺庙、札仓庶务和杂务,有的还兼管教务和戒律,教授经典和督察喇嘛念经,手执法杖,对不守戒律规定的僧人予以责打。也负责处理僧众的一般纠纷,实际是寺庙的执法者。地位
指西藏地方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始于元朝封萨迦派宗教领袖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经有明一代及清初逐步发展完善,至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正式成为定制。以后历
魏晋时与鲜卑拓跋部保持朝贡关系之四方部落。史称“凡此诸部,其渠长皆自统众”。共35姓(一说32姓),其中东方宇文、慕容2姓,南方茂春氏等7姓,西方尉迟氏等16姓,北方贺兰氏等10姓。诸部或姓大小不等,
见“拓跋沙漠汗”(1362页)。
见“本教”(488页)。
即“吾古论”(1046页)。
?—1589明代畲族起义首领。畲族。福建兴化(今莆田)人。万历十七年(1589)因不堪忍受地主官吏压榨,与柯守岳等人,以“游天王定江山定万民”为号召,“饰以鬼面,长髯大耳”,竖黄旗发动福建兴化、仙游等
①中国古代对南方僚人的别称。时亦用以通称南方少数民族。参见“僚人”(2254页)。 ②畲族名称出现于史籍之前,活跃在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区的畲族先民用此相称,如《云霄厅志》载:“(唐)高宗总章二年(6
?—1732清朝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德济布长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与弟朋素克喇布坦率属众归清。三十年(1691),参加多伦诺尔会盟,授札萨克一等台
契丹符契。上圆下方,形如方响,上方有孔,穿绳。镀金,缕刻契丹大字“”(意“敕走马”)。在南司内收掌。每遇下五京等处取索财物,及进南朝物品,以此牌信带腰间为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