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印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0斤)。为该地区土质最肥沃、水源最充分的田地。由附近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割,农产品全归亭目所有。
布依语音译,意为“掌印者的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县桑郎等地。改土归流前,为土官※亭目领有的“阴免田”。桑郎亭目王氏拥有6块印田,稻谷产量约120挑(每挑约折合50斤)。为该地区土质最肥沃、水源最充分的田地。由附近农民无偿地为他们耕种、收割,农产品全归亭目所有。
?—566南北朝时期三峡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荆州(今湖北江陵)人。西魏恭帝二年(555),乘蛮帅向镇侯等诸蛮族叛西魏附南梁之机,率众攻陷信州(治今四川奉节县东白帝)。北周武成(559—560)初
1672—1736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世居叶赫。莽吉图之孙。初隶蒙古正蓝旗。康熙二十八年(1689),授理藩院笔帖式。历官内阁中书、理藩院员外郎。五十二年(1713),任右翼监督。世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丹”,亦作“法一旦”,意为“仪仗”或“队列”。加汉满语“衙门”,为“法一丹尼衙门”,即清代“銮仪卫”。加满语“尼雅尔玛”(原义为“人”),为“法一丹尼雅尔玛”,即銮仪卫中“校尉”
见“忽必烈”(1487页)。
?—1681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马佳(即富察)氏。字麟洲。世居绥芬。顺治二年(1645)至九年(1652),任职于内三院。十二年(1655),擢刑部尚书。坐事削职。康熙帝即位后,授正黄旗满洲都统。
宋代对抚水州诸少数民族之泛称。抚水州,唐时隶黔南,辖抚水、京水、多逢、古劳(今贵州三都、广西环江一带)四县。居民有区、廖、潘、吴、蒙诸姓。蒙姓为酋长,据有上、中、下三房及北遐一镇。其余四姓为平民,以种
见“邵固”(1261页)。
见“缚喝”(2416页)。
明代云南者乐甸傣族首领。者乐甸本马龙他郎甸勐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归明,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设者乐甸长官司(治今云南镇沅县东北恩乐),改隶云南都司,任长官。十八年(
战国时期中山国都城。位于今河北省平山县城东北、今灵寿县城西北。中山武公于周威烈王十二年(前414)建都于顾(今河北定县),灵寿当时为中山国属邑。威烈王二十年(前406),魏文侯之将乐羊攻破顾都,灭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