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答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罕答河、扎童等处女真首领4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儿忽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定在前苏联黑龙江口以北看丹河流域,或说在萨尔布湖地区。《满洲源流考》改作哈达河卫,并说哈达河即清河,改误。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十一月,罕答河、扎童等处女真首领40人入朝贡马,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儿忽卫同时设立。今人考定在前苏联黑龙江口以北看丹河流域,或说在萨尔布湖地区。《满洲源流考》改作哈达河卫,并说哈达河即清河,改误。
河流名。滦河支流。位于内蒙古昭乌达盟。发源于喀喇沁左翼旗西之吉尔岱山。会布喇图河、陶金图河,南流会汤图河,西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为蒙古族游牧之地。
官名。唐代始置。元和十四年(819),命杨于陵为淄、青十二州宣慰使。元置宣慰司,设宣慰使掌军民之务,分道总理郡县,行省有政令则为布告于下,郡县有所请则为上达于省,类似今地区一级机关之主官。有边陲军旅之
见“百夷”(747页)。
1903—1932清末民国初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名佚。生于西宁曲嘎地方。光绪二十八年(1902),噶勒丹锡勒图呼图克图六世圆寂后,由西宁办事大臣会同达赖喇嘛在青海塔尔寺经金瓶掣签选定为转世灵童,是为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征收数十人粮赋。位在明伯克、玉资伯克下。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古代中原地区对社会上贫民的称呼(始见《史记·张汤传》)。《三国志》记夫余、高句骊事,以之指两族社会中的奴隶(一说高句骊的下户为土地国有制下的国家依附农民)。他们有自己的个体家庭,家家自有小仓库,占有某
?—1585年前后明末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首领。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博贝密尔咱之子。父死后,继称卫拉特汗,统率诸卫拉特。明万历十三年(1585)前后,在与东蒙古的战争中战死。
郑成功在台湾岛内建立的明京。表示继续奉明正朔。1661年6月郑成功招降普罗文查城堡(赤嵌城)的荷兰殖民者后置,设一府二县:承天府,治所在赤嵌(今台南市),任命杨朝栋为府尹;下属天兴县(治所在今嘉义市)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瓯昆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地, 《辽史·食
辽代女真五国部之一。一作蒲奴里、喷讷,金称蒲聂部,清文献作博诺、富珠哩、富奴里。《满洲源流考》谓:盆奴,满语(女真语),雹也。明、清以来一般认为,今黑龙江省境汤旺河下游汤原县治隔河相对的香兰乡双河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