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钦达拉
清代四川孔撒土司弟。藏族。乾隆二年(1737),瞻对土司因地方纠纷,终年不休,经其从中调解始息。诏四川总督遴员勘查地界、分疆,授安抚使职,遂与其兄分析地土,领麻书土司。五十七年(1792),随福康安西征廓尔喀有功,诏封霍尔五家土司为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职,总属于孔撒土司管辖。
清代四川孔撒土司弟。藏族。乾隆二年(1737),瞻对土司因地方纠纷,终年不休,经其从中调解始息。诏四川总督遴员勘查地界、分疆,授安抚使职,遂与其兄分析地土,领麻书土司。五十七年(1792),随福康安西征廓尔喀有功,诏封霍尔五家土司为招讨司、宣抚司、长官司等职,总属于孔撒土司管辖。
1711—1781清代左部哈萨克(鄂尔图玉兹)汗。原名艾布勒莽苏尔。祖阿不拉依、父瓦里世为土尔克斯坦城(前苏联哈萨克共和国南哈萨克斯坦州境内)苏勒坦(苏丹)。15岁时因积极参加反对准噶尔贵族斗争,遂获
?—1696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康熙十六年(1677),以领催从征吴三桂,败解玉卿于小原。十八年(1679),以署章京战敌马三保。二十年(1681),随三路大军败敌将胡国秉于归化寺。二十九年(16
西夏崇宗李乾顺年号。1119—1126年,凡8年。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巴尔率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布
见“蒲昌县”(2319页)。
书名。亦名《北虏风俗》。明朝兵部尚书萧大亨著。成书于万历二十二年(1594)。书前有作者自序,正文由匹配、生育、分家、治奸、治盗、听讼、葬埋、崇佛、待宾、尊师、耕猎、食用、帽衣、敬上、禁忌、牧养、习尚
辽道宗朝大臣。字乌古邻。契丹族。宰相萧辖特六世孙。性刚直,不惧权贵,每大议,无视帝有难色,毅然决之,故有威重。咸雍五年(1069),任马群太保,察知群牧治理冗乱,常以少为多,以无为有,上下相蒙,积弊成
系阿拉伯文“筛海、伊斯兰”之意译。中国伊斯兰教史籍作“主持”、“摄思廉夏”或“摄思廉”等。指清真寺内主持教务的阿訇。
①蒙古国巫师。晃豁坛部人。千户长※明里也赤哥子。任本部萨满,号“帖卜腾格里”,(意“天之使者”)。初与父俱事铁木真父也速该。宋乾道六年(1170)也速该死后,一度投靠札只刺部札木合。淳熙十六年(118
见“保惠城”(16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