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竹古
明代乌思藏古地区。又译扎节竹古。在今西藏措美县哲古。永乐六年(1408)十二月,其寨官卓札与帕木竹巴灌顶国师阐化王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等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币等。其后,依定例入贡。
明代乌思藏古地区。又译扎节竹古。在今西藏措美县哲古。永乐六年(1408)十二月,其寨官卓札与帕木竹巴灌顶国师阐化王吉剌思巴监藏巴藏卜等遣使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币等。其后,依定例入贡。
唐代南诏地方行政区划名。为“十睑”之一。治蒙舍城,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北15里古城村。系南诏根据地,直接统治区。参见“十睑”(8页)。
明代藏区古地名。又作笼卜、隆布、隆保。在今青海玉树境通天河东西两岸。永乐十一年(1413),在其地置陇卜卫。详见“陇卜卫” (1254页)。
?—349十六国时期后赵宗王、将领。上党武乡(治今山西榆社县西北社城)人。羯族。石虎子(一说石勒子)。初封左卫将军,后赵太和三年(330),封太原王(一作平原王)。延熙元年(333),徙封章武王。次年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元代杰出女纺织家。松江府乌泥泾镇人。出身贫苦,8岁被迫为童养媳,因不堪忍受婆家虐待,只身流落海南岛崖州黎族地区,受到黎族热情款待。在崖州居住近40年,学会当地一整套先进纺织工艺。晚年思念故土,约在13
见“敦罗布旺布”(2270页)。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金章宗宪天光运仁文义武神圣英孝皇帝完颜璟年号。1196—1200,凡5年。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乌什人。乌什郡王※霍集斯第三子。乾隆二十五年(1760),因乌什伯克讦告,与父同被送北京。寻受命返阿克苏,承管乌什、吐鲁番、和田等地祖业。
我国独龙族使用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景颇语支。在我国主要分布在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境内,同县的怒族也使用独龙语。另外,西藏自治区察隅县的部分地区,也有少量分布。使用人口约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