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饮食禁忌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牲畜击毙;接人所授肉不得以左手,骨髓在被吸尽之前,不得将骨头丢弃,等等。
见“撒里畏吾”(2494页)。
见“拓跋弘”(1356页)。
藏语音译,一作基巧堪布,意“总管堪布”。即布达拉宫总管旧时随侍达赖喇嘛的最高僧官职称,秩从三品,多由其亲信担任。负责管理达赖喇嘛私人的财产、经济收支、生活起居、宗教活动的照料及※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内的
566—595北周宣帝※宇文赟皇后,鲜卑尉迟氏。蜀国公尉迟迥之孙女。有姿色。初适杞国公宇文亮子西阳公宇文温,以宗妇例入朝,为赟逼幸。及亮反,温被诛,被召入宫,拜为长贵妃。大象二年(580)三月,立为天
书名。中国回族及伊斯兰教史论著汇编。民国时北平(今北京)成达师范出版部编辑。4卷。收论文262篇。分为教义、教律、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史乘、教务、文艺等9类。另有附录,专述成达师范学校历史沿革。乃
见“通司岗衙门”(1969页)。
卫拉特蒙古和硕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固始汗兄※昆都伦乌巴什孙,迈玛达赖乌巴什子。康熙(1662—1722)初年,游牧于乌拉尔河流域。后徙牧准噶尔地区,与噶尔丹联合反对楚琥尔乌巴什和鄂齐尔图汗。因任意
简称“其美”。藏语音译,意为“不生不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封建牧主把一定数量牲畜交给牧民放牧,此后不管领放的牲畜生与死,每年得按原领牲畜头数收租,世代不变,故称。牧主经常将老弱病畜强迫放给
1849—1875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四世(一作五世)。亦译业希丹毕呢吗、也摄丹丕尼玛、叶熙丹璧尼玛等。加佛教传说的13位先世,亦称第十七世。生于青海西宁之扎拉通地方。藏族。父名童郎波,母名
?—581西魏、北周大臣。字宾实。河南洛阳人。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燕国公、大宗伯※于谨之子。初入宇文泰幕府,从征潼关、破迥洛城。大统三年(537),随泰复弘农,战沙苑,以功封万年县子,授主衣都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