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龙法
傣语音译,亦作诏法王,意为“天王”。见于《泐史》,宋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叭真于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今景洪),“诏龙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主。”通常用以称呼中原王朝皇帝。此处或指大理王国,因其时勐泐属大理国政权范围。
傣语音译,亦作诏法王,意为“天王”。见于《泐史》,宋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叭真于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今景洪),“诏龙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主。”通常用以称呼中原王朝皇帝。此处或指大理王国,因其时勐泐属大理国政权范围。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中部。牧地介潢河、老哈河之间。东界阿噜科尔沁旗,西界克什克腾旗,南界敖汉旗,北界巴林旗。元为鲁王分地,明初为兀良哈卫外藩,至成吉思汗弟斡赤斤后裔巴颜岱洪果尔,
见“那斯昂库”(931页)。
藏语音译,意为“助差者”。旧时西藏领主为满足经常性乌拉差役的需要,调剂各差户的劳动人口而规定。以一※差岗地为标准,规定一定的劳力,每差岗地为9人,劳力多者或小农奴,被派往劳力不足9人者助差,此种人称“
?—1390元末明初湖广施南道土官。土家族。元末为施南道(治今湖北宣恩县)宣慰使。洪武四年(1371),遣弟覃大旺、副宣慰使覃大兴赴朝,纳元所授金虎符。十五年(1382。一说十六年),改施南道宣慰司为
近代四川西昌等地彝汉人民的反清斗争。清宣统三年(1911)十一月初,四川西昌县民团十三团团总张耀堂,在辛亥革命、四川保路运动的影响下,又受到“三平先生”(即在成都就学的同盟会会员王西平、刘次平,西昌保
1790—1828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一译札罕格尔。又称张格尔和卓、张格尔条勒。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大和卓木※布拉呢敦孙,萨木萨克次子。自幼居浩罕。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纠众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
见“纥骨”(944页)。
见“提云般若”(2193页)。
湖泊名。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凉城县境内蛮海山南侧。湖面呈椭圆形,弓坝河等水流入,面积160平方公里,水深平均9米,最深超过18米。东西长约25公里,南北宽约20公里。汉代称“诸闻泽”,北魏称“参合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