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本
藏语音译,又译久本,意为“十户长”、“什夫长”,藏区多设此职,为藏军中最低武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中,此职只管一个“足伙”(十户牧民),由※“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主要为头人摊派乌拉差役,催收各种贡物税款及为头人开群众会准备所需用具等。不享有任何特权,部众对其无任何义务。
藏语音译,又译久本,意为“十户长”、“什夫长”,藏区多设此职,为藏军中最低武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中,此职只管一个“足伙”(十户牧民),由※“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主要为头人摊派乌拉差役,催收各种贡物税款及为头人开群众会准备所需用具等。不享有任何特权,部众对其无任何义务。
清朝大臣。字黄石。山东胶州人。回族。其家本山东望族,本人赐进士出身。康熙八年(1669)己酉科五经异材特召考选之会魁。授翰林国史院中书舍人。历任江南安徽布政使、湖广右布政使司左参政。后调京任翰林秘书院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松蕃卫,在今四川松藩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勒都族长官司,实行土官管理制。宣德三年(1428),故土官子川操入朝贡马,赐之钞、彩币表里、纻丝袭衣、靴袜等。六年(143
清代东部蒙古地区驿道之一。雍正十年(1732),设置10站,乾隆元年(1736),调整各站之间距离并延长,设17站,长898里。咸丰七年(1857),又增加3站,延长360里,最后成21站,即:从卜奎
见“陶里桦”(1959页)。
部族名。建州女真诸部之一。又称董鄂部、东果部。因居栋鄂水(鸭绿江支流浑江上游大雅河),故名。位于今辽宁省桓仁县浑江流域及富尔江下游一带,即宽甸、桓仁两县地。属城有齐吉达城(拉法河上游)、栋鄂城(大雅河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杂布提默克塔布伯克、沙卜提莫提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教授经文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湖名。亦作库库淖儿。蒙古语音译,意为“青海”。即今青海湖。蒙古宪宗四年(1254),蒙哥汗曾邀会诸王于湖西,并于日月山麓盟会祭天。元时环湖吐蕃诸部属脱思麻路所辖。
见“建州卫”(1543页)、“建州女真”(1543页)。
即“照烈”,为复数。见“照烈”(2361页)。
见“察合台”(24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