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卜石兔”(19页)。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见“耶律唐古”(1318页)。
明代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五年(1372)建置。前身为元盘顺府、盘顺军民安抚司。治所位于今湖北鹤峰县境。隶容美宣抚司。
布朗语音译。旧时布朗族氏族公社氏族长的名称。通过民主推举产生。通常由辈份高的长者担任,不世袭。其职责是对内管理分配氏族公有土地,调解纠纷,主持宗教祭祀,教育后代。对外代表本氏族。重大事务需经氏族会议讨
见“呵罗真”(1388页)。
明※东海三部之一。又作渥集部、乌稽部、窝稽、阿儿、沃沮、兀狄哈等。满语意为“森林”。故地区特征是“连山茂林”,居地东西狭,南北长,可千余里,又称“千里窝集”。辖域北达毕哷根窝集,噶林窝集,东至尼满河、
吐蕃将领。全称论莽热没笼乞悉蓖。赞普赤德松赞(798—815年在位)时,官至内大相兼东鄙五道节度兵马群牧大使,掌管青海、鄯州、河州、凉州及瓜州五个节度地区的军政事务,驻河州(治今临夏),称大节度衙。同
唐代南诏长卷画。亦称《南诏中兴二年画卷》、《南诏中兴国史画卷》、《南诏画卷》、《南诏图卷》、《南诏图传》等。南诏舜化贞中兴二年(唐昭宗光化二年,899)画毕。南诏忍爽(官名)臣王奉宗、张顺等绘画监制。
元代蒙古族人民反抗活动之一。至元二十六年(1289)十二月,蒙古别乞怜部民众,因不堪官吏之征索及驿站之劳役,发动起义,掳走管理驿站的脱脱禾孙(查验官)塔剌海等人,断绝了驿道,阻碍了元廷使臣的往来及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