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故耶律氏铭石”(1578页)。
契丹语。又译纳拔、纳跋、纳钵、剌钵、纳宝等。即“行营”、“行帐”、“营盘”之意。本指契丹皇帝出行时居止的帐幕,宋庞元英《文昌杂录》称:“北人谓住处曰捺钵,四时皆然,……是契丹家语,犹言行在也。”历史上
见“土鲁番”(68页)。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完颜秉德(本名乙辛)海陵王即位时(1149)受封。此前为尚书左丞相兼中书令,与尚书左丞唐括辨等刺杀熙宗于寝殿,立海陵,因受封。天德二年(1150),出领行台尚书省事,被诬与完颜宗
藏传佛教寺院。亦称“安穹南宗寺”、“安俊寺”等,藏语称“南宗桑俄合丹吉林”,意为“南宗密咒教法兴旺洲”。在青海尖扎县。为青海地区古老之宁玛派寺院。历史上与今海东之夏宗、普拉央宗和海南之智革尔贝宗,同称
?—523北魏时高昌王。字灵凤。金城榆中(今兰州榆中县)人。※马儒为高昌王时,任右长史。太和二十一年(497,一说二十三年,499年),儒被杀,国人立之为王。臣附于柔然那盖可汗。后哒破焉耆,应徙居焉耆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杂布提默克塔布伯克、沙卜提莫提克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教授经文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协助头人办事的人,与※“郭巴”同属差人(基层组织一职位)。每个村寨设2—3人,由寨众推荐办事精干者充当,由部落头人委任。专管本寨各项生产的安排。不脱离生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