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荟部
见“阿会部”(1206页)。
见“阿会部”(1206页)。
蒙古寺庙财产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寺庙公共念经收入、施主的布施、化缘所得,包括土地、牲畜及其收益和寺庙的各项支出等。一般设※德木奇主之。下设※尼尔巴,尼尔巴下设翁卜,各有专司。
清末朝廷内部分满族贵族组成的党派名称。宣统末年(1911)至民国元年(1912),以皇族肃亲王善耆、载涛、载洵、载泽、溥伟,以及毓朗、铁良、良弼等人为首筹备成立。宗旨是反对共和、反对南北议和和清帝退位
吐蕃对吐谷浑的称呼。参见“吐谷浑”(766页)。
书名。又名《西陲今略》。(清)梁份(约1640—1702,字质人,江西南丰人)编撰。6卷,首卷附图11帧。成书于康熙三十年(1691)。该书是作者对甘肃、宁夏、河套、部分蒙古地区,以及嘉峪关内外各地亲
即“乌师庐单于”(347页)。
见“俟吕陵氏”(1690页)。
鄂伦春人旧时夏季的一种简易住所。鄂伦春语音译。流行于小兴安岭地区。过去鄂伦春族毕拉尔路人口少的户夏季多居之。用柳条或桦树条搭成,即把两根树条粗头对称地埋入土中,弯成弧形,将另一端相接捆牢;埋立排数按所
元代掌理刑政之官署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置。仁宗时改为宗正府。顺帝至元元年(1335),复为大宗正府。置札鲁花赤(断事官)若干员,会决庶务,以宗王为府长,余皆御位下及诸王之有封国者充任。亦有怯
黎语,老人的意思。原是黎族地区对办事公道和受人尊敬的老人的称谓,村中偶有纠纷,多由他们出面调解。随着近现代黎族地区的阶级分化,逐渐演变为对有权有势的头人的称呼。如清末的总管、哨官;国民党时期的团董、乡
见“白霫”(5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