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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东北满族、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等族一种冬季御寒鞋。亦作乌拉、乌腊、乌剌(喇)、护腊。起源较早,《满文老档·太祖朝》、《建州纪程图记校注》均有记载。其形制方口圆头,纳褶抽脸,鞋帮上贯皮耳,穿时以绳系之,缚于小腿上。鞋内置干乌拉草,穿之可御严寒。早时多以猪、鹿皮及鱼皮等缝制,后也用牛皮。直到近代仍有此鞋。
旧时东北满族、鄂伦春、鄂温克、赫哲、达斡尔等族一种冬季御寒鞋。亦作乌拉、乌腊、乌剌(喇)、护腊。起源较早,《满文老档·太祖朝》、《建州纪程图记校注》均有记载。其形制方口圆头,纳褶抽脸,鞋帮上贯皮耳,穿时以绳系之,缚于小腿上。鞋内置干乌拉草,穿之可御严寒。早时多以猪、鹿皮及鱼皮等缝制,后也用牛皮。直到近代仍有此鞋。
?—1781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库车人。祖玛尔咱尼默特、父颇拉特,世长库车。嗣爵后,为准噶尔贵族拘系伊犁,居伊犁河北固勒札(今伊宁)。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定伊犁,迎降。二十二年(1757),
书名。清史资料系年长编。因国史馆在清宫东华门,故名。有3种:①清乾隆朝蒋良骥(1723—1789)撰。32卷。起于天命迄至雍正,多收实录以外的红本和档案资料,史料价值较高。 ②光绪朝王先谦(1842—
藏语音译,唐代汉文译称为“守城官”。吐蕃官名。职责为驻守城池。相当于当时唐朝之“守捉”,或“大城防使”。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靺鞨(勿吉)著名七部之一。近代有学者称之为“白山靺鞨”。因依太白山(今长白山)而居得名。居地《隋书》称其“在粟末东南”,约在今牡丹江上游吉林省延边地区一带,或说在松花江发源处。靺鞨诸部中最先臣附高丽的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七位赞普。姓悉勃野。达赤赞普与王妃拉温莫之子。藏书称以其六世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敦煌吐蕃历史文书》中无此赞普名。
旗人的旗属、籍贯。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清太祖努尔哈赤建成八旗,即以行军旗色定其官兵籍属。某一旗人的籍贯,称某某旗分、某甲喇、某佐领。入关以后,旗人户籍皆在京师,故都视京师为“乡土”、驻防为“出
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的僧职名。主要职责是专任焚弃使用过的纸人或面偶之类的东西,以及办理杂务,地位比较低的喇嘛。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鬼人”。旧时傈僳族普通男巫师。主要从事占卜打卦,主持祭祀。据说其不能见到鬼(尼),不能用咒语驱鬼或杀鬼,也不能杀魂致人于死命。故其社会地位较另一种巫师※“尼扒”为低。通常每一个村寨
见“广平淀”(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