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大用
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至二年(1723—1724),从征阿尔加囊、卓子山有功。七年(1729),授保安堡撒喇(拉)土千户,驻崖曼,管辖城东张尕、崖曼、孟达、夕厂、打速古五工和城西查汗大寺工,统称下六工土司。以管理撒拉“五族”为主,因“五族”多由周围地区移入融合于撒拉族,且“马姓十居其九”,故又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即管理马姓等撒拉人的土司)。
清代撒拉族土司。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撒拉族。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任守备、都司。雍正元年至二年(1723—1724),从征阿尔加囊、卓子山有功。七年(1729),授保安堡撒喇(拉)土千户,驻崖曼,管辖城东张尕、崖曼、孟达、夕厂、打速古五工和城西查汗大寺工,统称下六工土司。以管理撒拉“五族”为主,因“五族”多由周围地区移入融合于撒拉族,且“马姓十居其九”,故又称下六工土司为“马土司”(即管理马姓等撒拉人的土司)。
拉祜族神话传说中的创世祖先。传说远古时代,地上无人,后来从葫芦中出来一男一女。男名扎底,女名娜底,二人周游各地,不见一人,回禀仙人,仙人命其二人结为夫妻,繁衍后代。娜底孕后,在南亚河边生一小孩,被河水
西域地区特产的一种棉织品。以龟兹所产尤佳,常以之代钱货。大中祥符三年(1010),龟兹王曾遣使贡于宋。
?—1217金大臣。本名七斤。中都路(治今北京市)火鲁虎必剌猛安人。女真族。仆散氏。初充护卫、历迁太子仆正、海陵王子滕王府长史、宿直将军、邳州刺史、尚厩局副使、右卫将军。明昌元年(1190),金章宗即
?—1758清朝将领。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人。雍正(1723—1735)中被清军俘执,为西宁高氏(回民)育为己子,遂从其籍,改是名。成年后,应征从军。因忠勇,擢保宁堡守备。乾隆二十二年(1757),定边
旧时蒙古男子成年举行的一种仪式。古代蒙古族至13岁即为成年,后来以15岁为成年。在清代,男子年及15岁举行成丁礼,以5尺木杆量其身高,表示已经成年,父母为其戴帽,祝其高升。从此,可以结婚,充当旗差。这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查刺土邻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抹里。“查剌”与“土邻皆可单独构
海南岛黎族妇女一种传统织绣工艺品。系取汉族地区之彩帛拆取色丝间以当地产的木棉纱线织之而成,有人物、山水、花鸟等各种图案,色泽鲜明灿然如画,其中以有金丝间错者为上,可作衾褥、幛幕等,宋代时就以其织工精细
古城名。位于晶河(今新疆精河县)。乾隆四十七年(1782)十月据丰润堡扩建。城周2里2分,高1.73丈。有城楼四座,雉牒584个。分设4门:东登春、西永丰、南辑和、北保康。典史、都司驻扎。光绪十五年(
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吴八月”(1073页),“乾嘉苗民起义”(1983页)。
唐代吐蕃社会中奴隶阶级的一个阶层。公元654年,吐蕃大相噶尔东赞域松召集诸部首领集会,议定划分吐蕃社会阶级及等级。其中有武士阶层“桂”及“庸”。“庸”又称“庸之人部”,简称“庸部”,该部所属奴隶阶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