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哲密河卫
见“阿者迷河卫”(1236页)。
见“阿者迷河卫”(1236页)。
见“爱育黎拔力八达”(1899页)。
高句骊人的祭天节。汉魏时高句骊人每年于农历十月祭天,是时举族“大会”,名曰“东盟”。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六等之称。满语。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四位。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十爵,位次仍旧,定贝子之子降封镇国公。十年(1653),增列为十
行政区划名。清置。北宋改诚州置靖州,治所在永平县(今湖南靖县)。元改为路。明改为府,后复为州。清康熙三年(1664),以直隶州属湖南。雍正五年(1727),割天柱隶贵州黎平。州领县3:会同、通道、绥宁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即今新疆吐鲁番东卡拉和加。其南旁即著名的高昌故城。
见“且卜拉”(558页)。
清光绪朝在台湾设置的负责抚垦事务机构。光绪十二年(1886),台湾巡抚刘铭传为加速台湾的开发与建设及进一步招抚居于内山的高山族,促进其经济文化的发展,以加强台湾海防而奏请设置。由巡抚兼任总局大臣,以在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在东经80度8分、北纬30度44分处。为印度进入中国西藏地区的一个边卡。向属达巴宗管辖。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及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派
?—1786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姓伍弥氏。吐鲁番副将军阿喇纳子。雍正二年(1724),袭三等伯。三年,授公中佐领。九年(1731),擢散秩大臣。乾隆四年(1739),授正红旗蒙古副都统。十五年(1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