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语音译。旧时云南省孟连县公良一带佤族村寨的母系氏族组织头人称谓。详见“尼阿英”(664页)。
?—1898清朝将领。字汉文。满洲正白旗人。吴扎拉氏。初于吉林驻防,后调守扬州,参与镇压太平军、捻军,授协领。后随军往灵州招抚马化龙,因功晋副都统,寻为护宁夏将军,以治理有策,争战尤勇,先后复陇西之西
参见“峒僚”(1646页)、“峒”(1646页)。
又作:“耶律伊都之叛”。辽末由统治者内部斗争引起的反叛事件。余覩(亦作余睹、余笃、余都姑,清代史家改写为伊都),即耶律余覩,天祚帝时戚臣,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的妹夫。天庆年间(1111—1120)为金吾
即“奥鲁”(2252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角昂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丹忠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以功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三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渤海王国置。为渤海15府之一。因置于率宾水(今绥芬河)和率宾部故地故名。领华、益、建3州。治华州,故址在前苏联沿海州乌苏里斯克(汉文献作双城子);或说在今黑龙江省东宁县大城子;旧有说“率宾”为“卒本”
见“母则黑儿普”(672页)。
地名。位于今辽宁省大连市西北部复县西北复州城。清雍正十一年(1733)置。辖域南北160里,东西250里,东抵凤城,西临渤海,南界宁海,北接盖平,约相当今辽宁复县地。周、秦为朝鲜地。汉属玄菟。魏属平州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称“阿尔巴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摊派差役,催收赋税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定为六、七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