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巴噶举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玛尔巴弟子琼波南交创建,其系一瑜伽行者,在后藏香曲河流域建寺传法,因以得名。其弟子建桑顶寺和葭寺,形成两个支系。该派以胜乐、喜金刚、摩诃摩邪、集密及怖畏金刚等五部本续(密宗)为主要法门。此诸法后在其他诸派中得以弘扬。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及其五弟子克主杰·格雷贝桑曾先后向该派僧人学法。十五、六世纪该派逐渐没落。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玛尔巴弟子琼波南交创建,其系一瑜伽行者,在后藏香曲河流域建寺传法,因以得名。其弟子建桑顶寺和葭寺,形成两个支系。该派以胜乐、喜金刚、摩诃摩邪、集密及怖畏金刚等五部本续(密宗)为主要法门。此诸法后在其他诸派中得以弘扬。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及其五弟子克主杰·格雷贝桑曾先后向该派僧人学法。十五、六世纪该派逐渐没落。
南诏始祖。又作奢旁、蒙舍龙(龙系庞之误)。自称哀牢之后、乌蛮别种。姓蒙氏。居蒙舍州(在蒙舍川,即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西北图山),为部落渠师。卒,子庞迦独嗣立。
元代职官名。宣政院长官。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定制。初置院使2员,秩从一品,下置同知、副使等职,辖吐蕃各宣慰使、都元帅并辖内各路之释教总统、总摄等僧官。至大初(13
?—1714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博讬果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三十四年(1695),随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奉命侦察。三十五年,随前锋侍卫阿南达至汗阿
见“恰克拉”(1725页)。
?—1901清末蒙古王公。内蒙古哲里木盟科右中旗人。父卒,袭土谢图亲王爵,任哲里木盟盟长。为人凶恶残暴,生活奢侈腐化。不仅滥肆征敛旗民牲畜财物,且借外债五六十万两,购买昂贵的珍玩服饰和竹石花木,修建王
书名。元杨维桢(1296—1370)撰。30卷,附录6卷。作者会稽(今浙江绍兴)人,字廉夫,号东维子。泰定进士,授天台尹,转建德路总管府推官,擢江西儒学提举。元末农民起义爆发,拒张士诚召,避居富春山。
壮族民间传统舞蹈。亦称打木槽、打板凳,古称舂堂舞。壮语称打芦烈、谷脚。流行于广西、云南壮族地区。一般在春节、三月三歌节及农闲期间表演。参加者多为偶数,4~20人不等,围绕在一张板凳或一个木槽旁,各持一
指在战争中被俘虏并被强迫为奴而供驱使的人。主要发生于蒙古灭金、灭宋及元朝镇压人民起义的战争过程中。窝阔台灭金时尤著。当时贵族,将校所掠占的俘奴,几居金统治区残存人口之半。占有者称“使长”,被占有者属于
①元朝官员。字志能,唐兀人。迁居新州(今广东新兴)。泰定四年(1327)登进士第,官户部主事,后转知归德府。为官廉明刚断,判事如神。民有衔冤不直者,虽数十年前事,皆千里奔往投诉,立为剖决,旬日悉清。毫
即“蒙古”(2323页)。